欣法官在线 | 说走就走,能否说停就停
都怪我太过任性,
只想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哪曾想人算不如天算,
时间一冲突,计划只好泡汤。
合同也签了,钱也付了,
解约的损失究竟谁来买单?
赶紧来咨询欣法官,
旅游者要求退团,
这笔钱应该怎么算?
法官,我本想长假期间和家人到欧洲旅游,就报了个团,没想到碰上了大麻烦。
别急,有什么麻烦,说来我听听。
我把一家三口的旅游费五万多都交给旅行社了,却因为护照的问题需要退团。可我和旅行社好说歹说,也只退回来两万多,旅行社说剩下的不退。
你所说的护照问题是什么情况呢?
旅行社说需要办理团队的旅游签证,我就把护照给他们了。后来我因为自己境外出差的原因,需要把护照拿回来。旅行社说如果我取回护照,旅游签证就无法办理,我也就无法参加旅游。所以我就退团了。
所以你退团是因为你个人的原因,并不是旅行社的原因造成的?
是我个人原因,这会影响我的退款吗?
会的。当旅游者和旅行社签订了旅游合同,这个合同对双方都是有约束力的。旅游者在行程结束前要求退团,就是解除合同的行为。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旅行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所以,旅行社扣除你的那一部分费用,可能就是已经实际产生的花费。
这个道理我懂,不能全额退款我是能够接受的。但实际上旅行社扣了我超过一半的钱款。我认为自己提前三周提出退团,应当没有那么多实际支出。
在这种情况下,旅行社应当对所扣除的款项的去向提供证据,进行说明。如果你们最后进入了诉讼,这部分的举证责任在旅行社。一旦旅行社不能提供具有说服力的证据,证明扣除款项属于已经实际产生的费用,而且是合理的、必要的,那么法院会判决旅行社把相应的部分退还给你。
旅行社倒是给我看了所谓的欧洲地接社的收费证明和其他文件,说是欧洲的地接社已经收走了一部分费用,而且不能退还。可是我也不知道真的假的,看也看不懂。
如果打起官司,旅行社这样的举证是不够的。如果这些证据是取自于我国境外,那么要经过所在国公证机关的公证,再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才能成为我们法院认可的证据。
经你这么一说,我更有底气去和旅行社交涉了。对了,旅行社好像还说起了扣我违约金的事,这是怎么回事呀?
你仔细看看合同,里面是否有关于你单方解除合同需要支付违约金的约定?
我看看……里面有个条款说,因旅游者的原因不能成行造成违约的,旅游者要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嗯,你因为自身的原因要求退团,导致你和旅行社的合同无法履行,这种行为也属于违约行为,你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违约金。这些违约金旅行社可以从退还你的钱款中扣除。
那我明白了,我再去和旅行社谈谈。谢谢法官!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六十五条 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二条 旅游行程开始前或者进行中,因旅游者单方解除合同,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退还尚未实际发生的费用,或者旅游经营者请求旅游者支付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十一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欣法官
春节假期结束了,你的旅游计划顺利完成了吗?
结合大家旅游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本期欣法官为大家详解了旅游合同解除的相关问题,下期将分享旅游合同中的欺诈问题,敬请关注!
若有相关问题,大家可以留言,我们将在之后安排详解。
周欣法官工作室
特约作者:黄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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