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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了吗?”“收到了!”


“法官,我3月28日寄出的补充证据材料,现在快递复工了,你们收到了吗?”


“法官,我6月1日寄出的上诉状,你们收到没有?”


“信件处理窗口吗?我有个案件的当事人在疫情封控前寄的委托书,今天能到我手上吗?”


最近,恢复现场接待的上海一中院诉讼服务中心1号材料收转窗口和审判事务中心信件处理窗口电话不断,很多来电都是当事人、律师、承办法官打来问“信”的。


01

60余天封控,迎来信流高峰


原来,上海疫情封控两个多月期间,上海快递公司暂停服务,疫情封控前当事人或律师就已寄出的信件、疫情封控期间当事人从外地寄出的信件,都只能待快递公司复工复产后派送。同时,上海6月1日解封后,还有新的信件源源不断地寄出。这样一来,上海一中院审判事务中心的信件复工几天内堆成小山也就不足为奇了。



这些信件,有的是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和委托手续,如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律师事务所公函等;有的是补充提交的证据材料;还有部分是起诉应诉材料,如上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



近些年,上海法院大力推行全流程网上办案等信息化建设,绝大部分诉讼材料都可通过线上诉讼服务平台流转,但由于部分材料的真实性核实需要、部分当事人习惯线下寄送材料等,上海一中院仍会收到一些纸质信件。


这些信件与案件庭审、结案等的顺利开展密切相关,信件的流转速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办案和结案的进度,进而影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实现。


如何安全高效地流转这些信件?上海一中院在疫情封控期间就已预见到这一来信高峰,并提前考虑流转方案。


02

信件更快流转,诉讼权利更早保障


以往,信件进入上海一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和审判事务中心后,立案庭会立即拆信、登记、集中扫描为电子卷宗归入审判系统,汇入全流程网上办案平台,法官就可在线阅看。但是,如果现在还按照原有流程操作,势必延缓信件流转到法官手中的时间,最终影响案件处理进程和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快速实现。



为保证信件安全快速流转,尽早提交至法官手中,上海一中院专门制定了信件快速流转预案,重点在三个方面用力:


一是严格消杀。各类公务信件安排专人收取,由专人在专门接收点负责消杀,再静置30分钟后流转。信件收转和消杀工作人员严格遵守防疫要求,加强个人防护。

二是增配力量。除增加收转和消杀人员外,信件处理人员也根据需要增加配置到岗,确保积压信件快速清理流转,新到信件可以“随时到随时处理”。

三是快速流转。打破常规处理方式,采取“特殊时期特殊办理”的“快速流转”程序,将拆信、登记和扫描流程后置,由信件处理窗口将信件直接分发至各业务庭,再快速流转至案件承办法官手中。


这样的处理方式大大提高了特殊时期积压信件的流转速度,满足了法官第一时间获取信件的需求,有效助力办案结案效率,法官们对这一举措纷纷点赞。


6月9日,立案庭韩朝炜审判长给信件处理窗口打来电话,感谢窗口快速流转信件,让他第一时间拿到当事人寄送的诉讼材料并顺利结案,他还带来了当事人的来电反馈:


“法官,你们这么快就收到了材料?你们的判决真及时,正好缓解我疫情的经济困境,感谢一中院!”


03

致力司法为民,我们一直在路上


事实上,疫情封控期间积压信件的快速流转只是上海一中院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落实司法为民的一个小缩影。


疫情封控期间,上海一中院就通过组建临时合议庭、值守干警居家干警内外合力、干警居家线上庭审等各种方式,努力将疫情对审判工作的影响降到最低。


近期疫情逐渐好转,上海一中院已经通过采取调配审判力量、各部门制定复工复产方案等多种举措,努力尽早实现审判工作的完全正常运转,更好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


上海一中院也将继续致力于法院信息化建设,通过各种方式,全面大力推广便利当事人诉讼的线上诉讼服务举措,如网上立案、电子送达、网上递交诉讼材料、在线庭审等,让更多当事人享受到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成果,使更多当事人将线上办理诉讼事务成为一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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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田涛 新闻中心

值班编辑:王梦茜

初审编辑:姚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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