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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海云:守护好孩子,就是拥有更美好的明天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对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上海一中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郭海云荣获“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我是郭海云,在法院工作超过30年,先后从事申诉审查、行政审判和商事审判工作。2016年开始担任上海一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2018年全国法院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融合,我又成为了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



多年的少年家事审判经历,让我深刻地体会到,涉未成年人案件,无论是刑事诉讼还是民事纠纷,往往都与他们所处的家庭环境密不可分,甚至有不少就是由家庭这个源头引发的。因此要解决未成年人的问题,也脱离不了家庭这个“微环境”。法官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时,往往不仅是一个审判者的角色,还涉及很多审判延伸工作。


记得2019年我办理的一起案件,是关于一个七岁小女孩的抚养权变更纠纷。起初小女孩的父母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女儿随女方共同生活。可是因女方多次阻碍男方探望女儿,男方就起诉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在一审中,男方说女方再婚后又生育了2名子女,对小女孩不管不顾,还经常叫小女孩做超越年龄强度的家务。男方提供了一段小女孩哭诉想跟爸爸和奶奶住在一起的视频,可是当一审法官询问小女孩时,她又说想同妈妈共同生活,所以一审驳回了男方的诉请,男方就上诉到了我们这里。


我接手这个案子以后,考虑到小女孩的年龄还小,心智尚不成熟稳定,甚至可能存在思想和言行被成年人控制的情况,所以决定实地走访调查。



我们在孩子的学校了解到,小女孩从一年级开始就独自上下学,单程就要40分钟,还常常迟到甚至旷课,学习始终不在状态,老师跟妈妈沟通多次也无效,而且不久前已从该校转学。而在小女孩转学后的学校我们又扑了空,学校说她妈妈已经办理了休学两年的手续,只上过一个月的课就再没来过。我们又辗转到了女方的居住地,却已空无一人。当地居委、物业表示,女方和现任丈夫、三个子女都在领取低保,目前生活在外地。



我们又决定委托专业心理咨询师对孩子及双方当事人进行心理评估和干预,女方及其现丈夫均不配合。


根据实地走访调查和多方核实证据,通过评估孩子和父亲的心理状况以及双方的实际情况,从有利于未成人身体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我们最终判决男方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上诉请求成立,小女孩改判男方抚养


案件判决后,我们还是放心不下这个孩子,不知道她回到爸爸身边习不习惯、适不适应?



于是,我和心理咨询师又对小女孩及其家庭作了多次回访。小女孩对我们说,她在爸爸和奶奶身边很开心,心理咨询师对她也进行了咨询和指导。我们还提醒男方,要多与女方沟通、允许女方探望,毕竟孩子的成长也离不开妈妈的关爱。至此,我们一颗悬着的心才放了下来。


多年的审判经历让我深刻体会到,未成年人案件的审判,不仅仅是案结事了,还是人文关怀。实地的家事调查、未成年人心理干预、案后的回访关护这些审判延伸工作,同样也是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落到实处的重要环节。



除此之外,我组建了少年家事庭“春雨护苗”法治宣传团队,多年来带领大家在院内及中小学、社区等进行法治宣讲、上法治课50余次,组织观摩庭审或指导模拟法庭60余次,以青少年权益保护为内容的法治讲座30余场,组织接待公众开放日20余次,各类活动直接受众达2万余人,充分发挥了作为市级“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基地”的作用。



希望通过这些努力,让更多的未成年人知法、懂法、守法,保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未来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今后,我还希望能把这项工作做到更多的社区和家庭中去,实现家、校、社区的联动,一起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做得更好。



我热爱我的这份工作,热爱未成年人审判和司法保护事业。未成年人是国家的花朵,保护好他们,就是守护好我们社会的未来。每一个孩子都能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我们就拥有了更美好的明天。



文/整理:王梦茜

视频:龚史伟

图:龚史伟 苏弋 李皓祥

值班编辑:汪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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