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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是女生定制





“凭本事考了个满分,但有人在网络上散布谣言,说你是考试作弊得来的,算诽谤吗?”“日常在贴吧、微信群里吵架骂人,算不算人格侮辱?”


“如果实施了这些行为,会有什么后果?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如果被实施了这些行为,应该如何勇敢发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大家觉得,这个案子,法官会怎么判?”




10月21日,阳光明媚的午后,绿荫如盖、白墙红瓦的校园里,阵阵秋风送来桂树的清香。在这所历史悠久、享誉海内外的百年老校——市三女中的大礼堂里,正进行着一场题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与女生自我保护”的法治讲座。主讲人是来自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的潘静波法官,他向同学们提出了上述问题。


随着一个个真实案例的介绍和问题的抛出,场下来自该校高一高二的500多名学生有的低头沉思,有的小声讨论,有的似乎胸有成竹,有的好像还拿不定主意。



现场视频



这些问题的答案是什么?

怎样做才是做好的选择呢?


现如今,网络的普及和运用,已经融入了人们的生活和血液。互联网就像一张大网,里面装满了人们工作、学习、社交、购物等等的印迹,网络的使用也越来越呈现低龄化的趋势。但是一提到未成年人“上网”,不论是老师还是家长,一颗心都会不自觉地悬起来,透出隐隐的担忧:孩子能不能很好地使用网络,会不会不知不觉沉迷网络,甚至因此受到伤害?


高中生是即将成年的未成年人,在使用网络方面也更加熟悉、频繁,并且也具有理性的判断、分析能力。


鉴于此,潘法官选择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作为讲座的主题,并结合市三女中作为女子学校的特点,增加了“女生自我保护”的内容。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女生要懂得保护自己


首先,潘法官向同学们简单介绍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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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互联网是学习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事关未成年人的成长。另一方面,未成年人相对而言在判断能力、风险意识等方面会欠缺一些,所以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非常必要。在使用网络过程中,容易产生不良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泄露、网络沉迷和网络欺凌的风险。


接着,潘法官谈到了现在很普遍的一个现象——网络社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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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网络社交应用程序,不断出现在我们的手机中,网络社交早已是我们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相较于现实中的社会交往,网络社交既具有便捷性,又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从而使得未成年人在使用时会存在相应风险。


潘法官解读了利用互联网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典型案例,如猥亵、敲诈勒索、诈骗等等,并且也强调,事后的惩治和救济,不如事前的预防。未成年人平时就要有意识提高警惕、注重保护个人隐私、寻求信任的人帮助来规避网络社交中的风险。


最后,回到开篇的几个问题。利用互联网侮辱、诽谤、威胁、恶意损害形象等,都是网络欺凌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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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网络欺凌的行为情节恶劣、一目了然,而有些则容易被人忽视,看起来只是“小事”,但其实也损害了当事人的人格和名誉,对他人造成了不良的影响。这些,都是值得大家引起重视的。无论是触犯了《刑法》的犯罪行为,还是尚未构成刑事犯罪但触犯了《民法典》的侵权行为,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但是,网络欺凌这种行为本身对每一个个体造成的伤害,可能不是法律制裁所能解决的。


潘法官强调,“当下,很多人都有可能成为网络欺凌或轻或重的受害者,而且,也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勇敢地走出阴影,重回阳光生活。


闻听此言,同学们都纷纷点头,表示赞同。


那么面对网络欺凌,我们能做什么?


潘法官结合具体实例告诉同学们,要“勇于说‘不’,必要的时候要拿起法律武器勇敢保护自己”。


而另一方面,我们也要做到理性表达、合理发声,不成为网络欺凌的参与者,要心怀善意,“向善赋予生活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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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女生自我保护”,潘法官谈到了一起两名未成年女生作为被害人的刑事案件,也分享了一起其自己审理的离婚案件。通过案例,其向在场的女生作出了三点提示


1

女生要自尊自爱,培养积极、健康的生活习惯,不尝试吸烟、喝酒、赌博等不良行为,不去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等;

2

在交友特别是和异性的相处过程中,要有底线意识,“有所为,有所不为”,保护个人隐私,保持人格独立;

3

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婚姻非儿戏,作为女生应该审慎、认真对待。



授课很精彩,

期待以后有更多的法治讲座






讲座在师生们一片热烈的掌声中结束了。同学们纷纷表示意犹未尽,还想听潘法官讲更多的精彩案例。



“潘法官讲网络社交中出现的风险和陷阱,对我非常有帮助,因为我身边也有朋友踩过类似的‘坑’,如果能早点学习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有风险防范的法律意识,就能避免这样的事情了。”


“平时我们开的一些小玩笑,无意间说的一些话,原来都可能是网络欺凌,对他人造成伤害。我现在知道了平时应该谨言慎行,合理发声,并且当自己遭受网络欺凌时,也可以勇敢地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潘法官讲的许多真实案例都非常有警醒作用,原来在使用网络过程中有这么多容易被我们忽视的小细节,稍不留意个人隐私就泄露了,以后我们都要注重保护个人隐私。”


“作为女生,我听了潘法官讲的他审理的一个真实案例后,觉得应该更加理性谨慎交友,特别是与异性交往中要有分寸感和界限感,要树立正确的婚恋观。”



潘静波

上海一中院

少年家事庭审判长

三级高级法官


同学们的热情也感动了潘法官,谈到这次普法进校园的感受,他说

“互联网的世界瞬息万变,稍不注意就会碰到法律的红线。不论是施暴者还是被施暴者,如果能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多一些法律意识,很多犯罪和不良的行为都可以避免。虽然我一个人的力量很渺小,做的事情也微不足道,但是我希望通过我的一点小小的努力,让更多的未成年人了解法律、懂得法律,既不做施暴者,也懂得怎样保护自己。我想让他们相信,这个世界是有光的。”


潘敬芳

市三女中校长

市人大代表


市三女中校长、上海市人大代表潘敬芳对这次宣讲活动给予了高度的肯定,她说: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离不开每一位公民的知法守法。今天,上海一中院潘静波审判长和他的团队,走进市三女中,为女生们开设‘我与法官面对面’的讲座。潘法官为女校学生特别准备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与‘女生自我保护’的专题,贴近学生生活实际,从真实案例入手,深入浅出地讲述法律故事,增强了学生的法治意识,并为女生们提供了自我保护的法律建议。在此,代表市三女中感谢上海一中院法官团队的精心准备和生动讲述。”


据悉,此次宣讲是上海一中院今年“百校百讲普法行”活动其中的一场,也是上海一中院第二次走进市三女中进行法治宣传教育。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除了这次走进市三女中,上海一中院还计划派出多名业务精湛的法官和法官助理走进江苏路第五小学、哈密路小学、古北路小学、现代职业技术学校等校园,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并结合学校和学生的特点编排课程内容,帮助未成年人知法、懂法、守法,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文: 王梦茜

视频、图:苏弋

值班编辑:李丹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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