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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杯看球的错误姿势,你中招了吗?

潘自强 上海一中法院 2023-08-28



卡塔尔激战正酣

球迷们熬夜伤肝


每逢世界杯期间

赌博网站、投注APP蠢蠢欲动

小编必须苦口婆心叮嘱

广大球迷朋友们

文明观赛,远离赌球!





重大赛事期间,不法分子通常在直播网站上推送弹窗广告,或者发送短信链接的形式,以接受实时投注为噱头,宣称“玩家首单投注失败,全额返还本金”“充值会员,免费领取世界杯单场VIP推介服务”,诱骗他人填写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号和手机号等信息,充值会员费用,购买预测服务等。其实,当你点击链接时,电脑或者手机已经触发了木马程序,不仅充值的会员费无法提现,还会导致绑定的银行卡内钱款被盗取。


在我国,任何形式的网络赌球均不被法律所允许。广大球迷切勿贪图一时刺激或利益参与网络赌球。


偶尔参与网络赌球属于一般违法行为,最高可处行政拘留十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2018年6月俄罗斯世界杯期间,被告人张某在手机上建立世界杯微信群,参照赌博网站的赔率,以比赛输赢、进球数量等私设盘口吸引赌客下注,并通过口头、电话、微信等方式接受投注,在比赛结束后通过支付宝、微信转账、现金交易等方式结算赌资。


截至同年7月11日,张某等人收受下家及其他赌客的赌注共27万余元。


法院认为,张某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最终以赌博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作为微信群的建立者、管理者要对所建立的微信群负责,带头遵守法律法规,严格规范群内成员的言行举止,不得在微信等聊天组群内私设盘口、接受投注。球迷朋友们如果参与此类活动,也可能涉嫌赌博犯罪。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构成赌博罪,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聚众赌博”是指组织、召集较多的人纠集在一起进行赌博,从中抽头渔利,俗称“赌头”;“以赌博为业”是指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挥霍的主要来源,俗称“赌棍”。






2018年6月,俄罗斯世界杯期间,被告人李某、张某结伙,在手机上建立世界杯足球赛赌球微信群,由李某将赌客拉入群内,张某负责在群内发布每场比赛赔率,两被告人接受赌客下注,并由张某汇总转给上家“小胖子”,在赌球网站上以赌输赢的方式参与世界杯网络赌球。两名被告人同时以提取千分之十二投注额返利的方式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


法院认为,李某等人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最终,以开设赌场罪判处李某、张某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开设、组织、管理、经营赌场的,构成开设赌场罪,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网上开设赌场”包括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情节严重”:


(1)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2)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3)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4)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5)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6)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7)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

(8)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世界杯的每场比赛

都牵动众多球迷的心

但娱乐竞猜须借助合法途径

切莫激动之余

触碰法律红线




文:潘自强

值班编辑:汪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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