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守好数字安全的城池?我们这样做!
数字安全
数字经济作为经济发展新引擎的作用日益凸显,但同时也加大了信息泄露的风险。如何守好数字安全的城池,是构筑人民美好数字生活的迫切要求,也是数字时代的重要课题。在今年两会期间,上海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贾宇提出《关于强化法治保障助推数字经济发展的建议》,呼吁“加快数字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与数字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治理框架和规则体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全市法院院长会提出的“政治建设引领、司法质效为本、数字改革赋能”工作主线,紧扣新时代数据、个人信息、隐私保护等领域重大理论和司法实践问题,经友好协商,5月11日下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民事审判庭与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数据法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交大凯原法学院数据法律研究中心)举行“数据治理及个人信息保护实践基地”签约暨揭牌仪式。
上海一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军,民事审判庭庭长周峰,交大凯原法学院数据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彭诚信出席签约暨揭牌仪式,上海一中院办公室、研究室、技术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参会。会议由周峰庭长主持。
孙军副院长首先对交大凯原法学院数据法律研究中心表示衷心的感谢和欢迎,对实践基地的成立表示祝贺。他表示,这次实践基地的建立,不仅是理论与实务的相互融通,更是推动“数字改革赋能”落地生根的重要举措。预祝在双方的精诚合作、精准发力下,不断完善数字制度体系建设,涌现出更多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为加快建设“数字法院”插上法治翅膀。
彭诚信主任对交大凯原法学院数据法律研究中心扎实的研究基础与成果积累做了介绍,并表示共建实践基地有利于双方在实务研讨、学术研究、人才培养、课程建设等方面开展更多实质性合作,相信在双方的通力合作和共同努力下,实践基地必将取得丰硕的研究成果和实践成效,成为理论研究与司法实务合作共赢的典范。
随后,周峰庭长、彭诚信主任作为双方代表签署了《关于共建数据治理及个人信息保护实践基地的合作协议》。
协议明确,双方将通过典型案例发掘、疑难问题研讨、学术研究创新等方面的全方位合作,以应对目前数字经济飞速发展、与数据有关的纠纷日益增长、相关法律配套制度尚不完善的现状,实现从“个案审理”到“类案裁判”再到“系统治理”,更好地提高司法水平、提升审判质效、提供理论支撑。
签约后,孙军副院长、彭诚信主任共同为“数据治理及个人信息保护实践基地”揭牌。
推诚恳谈,分享互鉴
周峰
上海一中院
民事审判庭庭长
周峰庭长介绍了近些年全市法院和上海一中院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件的相关情况。民事审判庭侵权纠纷审判团队专业素质过硬,硕博比例占到团队法官和法官助理的73%,审判团队负责人卢颖为全国首位数据法方向的博士后。希望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在理论创新和审判实务上取得新突破,携手推进法律教学与司法实务的互促共赢。
曹博
交大凯原法学院
院长助理
交大凯原法学院院长助理、副教授曹博表示,在理论研究与实务操作中,数据财产权益保护与数据流通之间的冲突与协调问题始终是核心问题,其中又涉及到个人信息与隐私保护,个人数据、公共数据与商业数据如何界分并确立各自保护模式的问题。上述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打破了传统的法学内部二级学科的知识边界,但民事保护依然处于核心地位,只有通过理论研究与司法实务的充分沟通与合作,才能通过司法裁判凝聚共识,逐步明确个人民事权利与商业利用和公共事务之间的界限,提升数据保护的法律水平。
卢颖
上海一中院
民事审判庭
侵权纠纷审判团队
负责人
上海一中院民事审判庭侵权纠纷审判团队负责人卢颖认为,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一年多以来,个人信息民事案件审理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一是当事人的诉请较之前更加明确;二是网络服务提供者在违法违规收集个人信息、违法违规处理个人信息、非法提供或转移个人信息等方面仍有大量纠纷;三是案件群体性特征明显,涉及通信、交通、酒店、物流等多个行业。
沈健州
交大凯原法学院
副教授
交大凯原法学院副教授沈健州表示,在数字经济的背景下,尤其是个人信息保护法生效之后,数据治理与个人信息保护,已成为法学理论研究与司法裁判实践所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这次活动是一次理论联系实践的重要举措和良好契机。期待双方密切交流,务实合作,一并推动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融合共进、协同发展。
庞闻淙
上海一中院
研究室主任
上海一中院研究室主任庞闻淙表示,法院自身也在面临数据时代的挑战和转型,如何规范公权力机关收集个人信息也值得探讨。共建实践基地不仅有助于双方在数据法专业领域做出前沿性探索,也有助于法院规范司法数据的采集、处理与共享,完成“数字改革赋能”的自身转型。
强强联合,彼此共襄
着力营造开放、健康、安全的数字生态,是“十四五”时期加快建设网络强国和数字中国、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上海一中院民事审判庭和交大凯原法学院数据法律研究中心将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相结合,扎实推进本次合作,强化优势互补、资源整合和互通互信,在数据法治人才培养上共建“新格局”,在破解数据法治难题上共筑“新高地”,在院校合作机制上共享“新经验”,为完善与数字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治理框架和规则体系贡献“一中智慧”。
文:游博儒
图:苏弋
值班编辑:王梦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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