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对话检察官】“三个规定”,宜转发朋友圈哦!

渝北检察 2023-06-29


张姨

哎呀,侄儿啊!你堂弟前两天因为和朋友打架,遭抓起来了,你要帮我问问情况哦!


牛律师

老同学,我这个案子比较复杂,不知道从何准备针对性的辩护材料,你帮我看看负责的案件资料,认真考虑一下我们的意见嘛!


领导

你手上有个我发小的案子,现在案件办理到哪一个阶段了呀?有没有不起诉的可能呀?


身为检察院的工作人员
你的亲情和友情
是否经常经受这样的考验
亲戚的短信
朋友的电话
同学的微信


你以为打个招呼
通融一下只是小CASE?
NO  NO NO
事情可没你想的这么简单
你随口几句话
不仅给检察官朋友
造成了困扰
还将记录在册
报告给检务督查部门
友谊的小船面临
前所未有的“风暴”考验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width=500&height=375&auto=0&vid=d0963oscqnv



什么是“三个规定”呢?


2015年,中办、国办、中政委、“五部委”先后出台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



“三个规定”给广大检察人员

披上一身防腐蚀、防围猎的“铠甲”

不要想方设法

找检察官说情打招呼

找了不但白费功夫

还会被记上一笔哦

来源:重庆检事儿、巴南检察

喜报!

【保知识产权 护知名品牌】渝北:知识产权集中统一履职让“山寨网站”无所遁形

渝北区检察院干警集中收听收看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