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忘的岁月(第五期)| 忆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筹备处的工作(节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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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忘的岁月
忆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
筹备处的工作
(节选一)
张守仁
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筹备组组长
(第七任,1987年4月-1988年7月)
为了推进银行电子化,1987年3月28日,人民银行党组决定成立司局级经济实体(公司)。党组纪要指出:公司负责银行电子化的“统一规划、统一对外政策、统一标准、统一协调”工作,“特别要把由中央银行的全国的清算网络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管理等工作抓起来”。会议决定由我(时任总行调查统计司副司长)负责公司的筹备工作与组建工作,陈浩(时任总行会计司副司长)同志为顾问。后报党组批准,筹建班子又增加了赵帝英。我在筹备处工作从1987年4月至1988年7月,共16个月,时间虽短,但正是人民银行电子化事业起步之时,所经之事,很值得回忆。
一、公司筹建经过
(一)公司成立的背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的国民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发展信息产业,加快以计算机为核心的现代化步伐,实现银行电子化,成为金融界重要任务。当时国家已批准银行电子化发展目标是,到2000年,我国大中小城镇实现电子化,达到日本八十年代初期的水平。“七五”期间在经济比较发达的36个城市首先实现电子化。因为银行电子化对于加快社会资金周转,提高整个社会资金使用效益有巨大意义;同时,银行是电子产品的大用户,市场占有率高,银行电子化可以带动我国的电子产业、通讯事业的发展。为此,国务院成立了电子振兴领导小组,在金融系统成立了银行电子化专业领导小组,由朱田顺副行长任组长。1988年11月10日,人民银行行长陈慕华同志在《人民日报》上发表题为《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文章时指出:“实行银行操作技术的现代化。要建立为整个金融系统服务的具有现代化水平的金融电子核算中心。建立这个中心,要从我们国家金融机构点多、面广、任务重而财力又有限的情况出发,有重点地逐步进行。要克服官办思想,打破以各行‘条条’为主,搞‘小而全’的做法,走联合统一经营管理的路子。”按照慕华同志的思路,银行电子化专业小组在朱田顺同志领导下,开始规划银行电子化工作,从几家银行借调人员,并筹集资金购买设备,为推动银行电子化的建设做了实质性的工作。原拟由人民银行统一领导、统一开发,但资金渠道没有解决。后来想列入国家计划,投资由财政拨款,但再三争取、悬而未决。因此,出路是要向银行贷款,但贷款就要有一个企业法人,而专业小组不是一个正式机构不能承担。这就是人总行党组决定成立公司的原因。
(二)计算中心独立,公司另找地方办公。党组确定:成立公司已报国务院,不知何时能批准,但公司的工作要抓紧,不能等。并明确电子化公司要从原计算中心分出来,为正局级公司。计算中心仍然是独立单位,副局级规格不变。为了减少干扰,公司要另选办公地点。关于人员,原来陈浩同志的意见是全部另外调配,但周正庆副行长决定,还是从中心抽调一部分为好。这些原则确定后,我们着手找办公用房,调配人员。办公地点是由陈浩同志找的,即解放军报社干休所(阜城门大街)院内一座二层小楼,十几间房,一年租金13万元。选此办公地址主要是离人总行近,工作联系方便。除房租外,还买了一些办公用具等,这些开办费用是由会计司支付的。关于人员,几经商量,先从中心抽调35人,后又陆续调入几人,加上从其它地方调入的,公司共有53人。公司由我和赵帝英负责,下设综合部、规划部、管理部、开发部、微机部。筹建就绪后,5月19日即迁入新址,挂牌办公。
(三)先按事业单位办,行政上按司局单位对待。党组批准组建公司时明确指出:公司是搞长期投资,建设金融电子化系统,比较复杂,投资大,周期长,投资三年五年收不回。建成后可以收费,可以搞折旧,但起步阶段还达不到此要求,所以只能先按事业单位办,逐步办成实体。为落实党组这些决定,当时办公厅领导洪允成、王成朋(行政司尚未另设)曾开会宣布了几项决定:
1.房租和一些开办费由会计司支付;
2.公司没有自己的食堂,每人每天补贴0.20元,伙食管理费自己交;
3.职工住房,在未办成实体之前,公司以司局待遇参与机关住房分配,对于新引进人才,办公厅可给一些房子;
4.汽车,先把分合专业小组的一辆借过来。
公司的日常办公费用,总行领导明确由计算中心开支,先从中心暂借一些费用,凭票报账。从中心调来的人员,仍从中心领工资和奖金。我和赵帝英的关系一直在总行调查统计司。公司筹建处成立了临时支委会,我任支书,孟庆元、于洪双为支委。
(四)连续报批,历时一年、上报四次。我去筹建之前的1986年9月,陈慕华同志就主持研究并向国务院写了报告。1987年3月28日总行党组决定成立正局级经济实体,并决定由我负责组建后,筹建班子立即开始工作。我们于4月10日向党组汇报组建问题,接着又于6月初正式向国务院写了报告。这次是机构和资金问题一并报的,因建设银行电子系统,所需资金巨大,各方意见不一,定不下来。因此,9月19日仅就成立公司问题又向国务院写报告,公司的名称为“中国金融计算机服务公司”,机构为事业单位,也未批准。于是10月21日再次向国务院写了成立机构的报告。记得当时邱晴副行长从姚依林副总理处开会回行,把童赠银副行长、我和陈浩同志叫到她办公室,说在开会时向姚副总理汇报了成立公司的问题,姚同意再写个报告由他来批。这次报告,姚副总理于11月批准了。
后因种种原因,我于1988年7月回到调统司工作。至此,筹建公司的事只能留给后人来办。不过,经过一年多的铺垫,条件均已具备,正式成立公司已不算什么难事了。
二、制定人民银行电子化规划
人行系统电子化建设需要规划。有了规划才能进行建设,不走弯路,不造成浪费。党组明确,人民银行电子化是搞清算系统和信息系统。因此,1987年4月18日陈慕华行长召开会议,专门研究中国金融电子化问题时提出,要组织懂电子计算机技术、懂银行业务的人员,抓紧讨论规划和管理系统规划。当时对管理系统规划的要求是建立人民银行和专业银行的管理、从中央到地方“一条鞭”的管理系统(后来因统一不起来,慕华同志又说管理系统各家银行各搞各的,人行只搞自己的系统)。任务很急,要求5月15日前搞好,向党组汇报。
为此,公司向原专业小组的同志了解情况、听取意见,4月28日至5月5日在计算中心四楼会议室专门召开了制定规划的会议。参加会议的人员有我、赵帝英、陈浩,计算中心的领导陶增耀、陈浩立,还有专业小组的同志以及其他银行中一些既懂得计算机、又懂得银行业务的“复合型”人才。如农行北京分行周树基(后调公司),上海分行张昌高,工行上海分行周廉辉、孙福基,人行陕西分行郭丕武、许成军(后调公司)等。会议期间,周正庆副行长到会讲了话。经过大家的紧张讨论和具体测算,提出了人民银行清算系统和信息系统两个规划。该规划在向党组汇报前,已于5月9日请工、农、中、建总行、人保总公司有关部门领导讨论,大家拥护。5月22日由我向党组汇报,地点在财政部二楼会议室(当时人总行在此办公)。听取汇报的有陈慕华行长、周正庆副行长、纪检组长侯颖、党组成员宫著铭、金建栋及有关司局的领导。
经这次汇报,党组原则同意了上述两个规划。这两个规划的设想是:
清算系统:目标是建立大中小城市联网、管理科学、技术先进、安全快速的全国、省辖、县辖(同城)三级转账结算和资金清算系统。结构是树型结构,即:全国联行要从下至上先到省中心集中,分类排序,再逐级返回,实现汇兑、清算汇差和对帐一次完成。树状结构虽多了环节,但清算必须通过人民银行,必须通过总中心才能轧差,当天结平。清算系统分三期工程:“七五”以微机起步,中型机联网,建立电子联行系统;“八五”扩大联网到经济发达的县;“九五”完善提高。
信息系统:目标是在“八五”结束时(1995年底)建立总行、省级分行和二级分行联网的信息网。信息系统的建设,分两步走:第一步以微机起步,总行与省级分行、二级分行联网;第二步省级分行配中型机,二级分行配小型机,完成总行、省级分行和二级分行三级联网。
当时认为,这两个系统,一是,从逻辑结构来说清算和信息系统是两个系统,从物理结构来说,原设想用一套设备完成两个任务,后来讨论还是分别设置较好。因为清算系统当时已有全国联行通汇行10500个,业务量大,而且要求高,信息加在一起承受不了;信息传输的量也很大,但要求与清算不大相同;放在一起相互干扰。所以,还是分别建系统为好。在总中心、分中心都设三台主机,承担两个系统的任务,两个系统各一个主机,第三机备份,以清算为主。这样可达安全和节约之效。二是,清算系统网络下伸到县一级,装备微机或小型机,二级分行以上装备中型、大中型。但大家讨论,有的同志认为我国县多,经济发展水平悬殊;有的同志认为有些县业务很少,不联网也影响很小。所以,应主要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县联网。但信息系统的设备没有伸到县,只是在二级分行以上联网。决策时掌握主要的信息也就可以了,二级分行以上可以满足。
为给党组汇报清楚,我当时曾通俗地概括几句话:
微机已有先开路,省地两年联成网;
京沪两点试清算,随后扩到更多点;
二级行点往上联,点上扩展网成片;
因陋就简快上马,两轮运行渐完善。
这几句话的内容,我向党组作了如下汇报:
(一)积极推进微机互联
1.1987年用微机联通省、市、区分行和计划单列城市分行,搞人行内部资金划拨、各专业银行跨省资金调拨和各行之间跨省资金调拨。通讯方式为拨长途电话,通过调制解调器入微机,或打电传。这些均可定时租用。
2.1988年微机联通二级分行。已有微机,需解决调制解调器和软件(解调器当时部分省已有,如云南、甘肃、辽宁、黑龙江等),并组织软件开发尽快联网。
以上微机联通之后,同时可以传送信息,如信贷、现金统计报表,其它报表。
3.同时积极创造条件,用微机把经济发达的县支行联起来。这样就可以建起以微机联网的远程通讯系统,从而搞资金调拨、信息传输。当时人行有1890个县支行,每个县一个微机,共投资6000多万元。投资不多,效果很大。以上就是“微机已有先开路,省级两年联成网”。
(二)积极创建全国联行的电子联行系统
当时参加全国联行的10500个行处,一下都参加电子清算系统是不可能的,所以,在相当一段时间内,要两套联行同时存在,电子联行由小到大逐步发展,逐步覆盖、分几步走:
1.当时北京-上海之间已实行联机定时通讯(每天晚7-9时)。1987年积极开发软件,并做好其它准备。1988年内要试验两城之间的清算,建立一套电子联行制度,两城之间通过这个网将汇款、清算、对帐一起完成。
当时认为,在北京,总行的计算中心已经把全北京市对上海的结算都集中起来,并且每天打表对帐。只要改革制度,把这种做法改为实际的汇兑、清算、对帐就行了。在上海,怎么把全市的集中起来?通汇行有计算机(包括微机)时,通过话路传入上海中心,否则交换软盘。这两种办法都不行时,可以把报单集中录入。如果集中录入解决不了,这部分可以不要,让其仍然用原来的办法参加联行。这就是“京沪两点试清算”。
2.在有中型、高档微机的省会城市,参加电子联行。当时,人民银行有9个省级分行订了中型机和小型机:天津、广州、武汉、福州、青岛、大连、重庆、深圳、宁波(有M240、M220、IBM4381、L-470);这些机器1987年底、1988年初可到货安装。此外,人民银行还买了高档微机TOWER32(比M150小些)25套,当时已到货20套,还有5套也马上就到货。25套分给了河北、山西、内蒙、辽宁、吉林、哈尔滨、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等17个省。以上共26个省市和计划单列城市(加上北京、上海共28个),在北京--上海的办法试点成功的基础上把这些省的省会和单列城市26个点扩展为全国联行清算点,把这些城市的全国联行业务纳入电子联行。除了省市区及计划单列城市外,人民银行配有中型机、高档机的还有厦门、秦皇岛、南通、连云港、苏州、无锡、温州、烟台、北海、丹东、湛江等11个沿海城市。在机器安装后,这11个城市也可以参加电子联行网。这样参加电子联行网的扩大到39个城市点,这时可以把全国联行一半左右的业务纳入清算系统。这就是“随后扩到更多点”。
3.当时人民银行的二级行,每个行已经装备二台微机,设想上面的办法还可扩展到二级分行所在地的城市。当时二级分行有303个,也就是再扩大303个城市进入电子清算网。这一级银行机构使用计算机的不多,交换软盘的也不多,可以集中录入后再传到省中心。如果达到这一步,可以把更多的业务包括在电子清算网中。这一步可积极创造条件。
省会、计划单列市和二级分行所在城市参加进来了,但只是城市与城市点,下面还有许多县,电子网还要往下伸。如二级分行所在的市管5个县的话,在县人民银行装备微机,就可以把本县县城的业务集中传到二级分行。这就是“二级行点往上联,点上扩展网成片”。当时提出的“因陋就简快上马,两轮运行渐完善”。是说从实际出发,根据现有条件,能上就上,不能等;在一段时间内电子联行是一个轮子,两种联行要并行一段时间,以后视条件成熟再完善提高。发达国家的银行大量采用电子计算机,但还保留手工操作,我国幅员广阔,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不能一刀切。
这个规划既有长远目标,又有短期计划,是实事求是的。它从当时的实际出发,贯彻了利用现有条件,尽快开发清算系统,同时兼顾信息系统的精神;贯彻了先沿海后内地、先经济发达地区、后一般地区的精神;贯彻了有条件先上,尚不具备条件后上,从低到高,逐步发展的精神;贯彻了因陋就简,既要建设,又要勤俭节约的精神。这个规划,得到党组的肯定。公司的工作就是按此思路进行的,当然事物发展不可能一成不变,在实际建设中,根据变化了的情况,也有些修改和补充。(此文有删减)
——选自中国金电纪念文集(1998年)
(本文来源:中国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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