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临汾市以“功能提升、机制提效、形象提标”为抓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建设方案》(临办发〔2020〕12号)要求,结合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下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市数字政府服务中心三个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求,面向全市全额事业单位公开择优选调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全市全额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原则上面向市直、县(市、区)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公开选调10名,如果出现短缺,可相互替补。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工作能力,以及获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6.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选调岗位计划表)。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本次选调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公开选调。由临汾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具体组织实施。报名时间:2020年9月21日8:00至9月23日18:00。(http://www.linfen.gov.cn)报考人员可在2020年9月21日8:00至2020年9月23日18:00登录临汾市人民政府网站报名,报名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需一并上传以下报名材料(JPG格式)。1.上传一张本人近期(近3个月)红底一寸免冠正面证件照。2.《2020年临汾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公开选调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4.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本次选调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并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选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临汾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选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对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面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选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将失信情况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因信息填报有误,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由临汾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制定实施方案,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临汾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fen.gov.cn)和“临汾政务在线”公众号进行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为100分。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选调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选调岗位,选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面试结束后,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形成的空缺,一律不再递补。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临汾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组织实施。参加体检人员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明确提出复检申请的时限),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用人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考察内容包括拟选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由所在单位出具应选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同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选用资格。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选用人员,在临汾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fen.gov.cn) 和“临汾政务在线”公众号进行5个工作日的聘前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发现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咨询及监督电话开通时间:选调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特别提示:本次公开选调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核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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