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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师范学院公开招聘41名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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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对象及条件(一)招聘对象1.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须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国内毕业生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2.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须毕业于国内重点院校(国内重点院校为2017年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公布的高校及学科)或已毕业于国(境)外重点院校(国(境)外重点院校为U.S.NEWS、THE、QS、ARWU世界大学最新版本排名的前200名学校)。(二)招聘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2.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0月9日以后出生);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二、招聘岗位招聘岗位为专技岗位和管理岗位,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计划41人。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岗位条件见《忻州师范学院2020年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二)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8日—10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三)报名地点:忻州师范学院主区行知楼人事处903室(四)报名提交材料:(1)《忻州师范学院2020年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专业,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并提供毕业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的证明和学习成绩单。(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协议书原件、复印件。(3)个人自荐材料、主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研究生成绩单等。(4)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报名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组织员岗位人员须提供由党员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5)视同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档案存放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如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五)联系方式联系人:王老师石老师联系电话:0350-3339058
四、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学校等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留学人员由学校招聘领导组组织相应专家组(3-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资格审查完成后,将通过学院网站公布资格审查结果和参加考核的人员名单。
五、考核方式此次招聘采取现场考核方式进行。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达5:1的,直接进入考核,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考核内容主要以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为主。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5:1及以上,则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拟聘人数3:1进入考核。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考核占总成绩40%,总成绩=笔试成绩×60%+考核成绩×40%。笔试成绩、考核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学院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面试考核,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六、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人员由学校组织,统一到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需要复检的,须经学校同意,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医疗机构复检。复检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强化考察环节,严格把关,考察应深入细致,对被考察对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学校成立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由于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上述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均不再递补。
九、工作纪律1、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2、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3、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4、公开招聘工作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附件:1.忻州师范学院2020年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招聘岗位表.docx2.忻州师范学院2020年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招聘报名表.docx3.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docx扫码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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