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2018-05-31


资料照片


5月8日,重庆渝北区教委公布了《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案》(以下简称《方案》)。2018年起,渝北全区城区学校实行“网络报名登记+现场核实”的招生方式,八中渝北校区招生除外。


   适龄学生就近免试入学   


《方案》指出,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和条件不具备的农村地区学生,儿童入学年龄可放宽到7周岁。


渝北区户籍的适龄学生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一律不得招收推优生、保送生、特长生。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三对口”入学办法,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管证(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依据户籍在对口学校就读。


   报名需准备这些资料   


渝北区户籍学生入学,凡2018年5月31前户籍在渝北区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法定监护人持有以下证明材料原件: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房屋产权有效证件;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两为主”政策,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随迁子女申请入学时,需法定监护人持有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法定监护人在渝北区的合法住房证明;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工作证明;法定监护人为市外户籍的,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不符合办理居住证条件的,可提交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登记凭证(2017年11月30日前办理的);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入学安排承诺书。


各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按照核定备案的办学规模,合理安排当年的招生计划。民办学校招生方案须经区教委备案,民办中小学校(含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中小学校)6月20日起开展招生录取工作,与公办学校同步。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采取电脑派位、面谈等方式招收新生。


   报名方式有变化   


2018年起,全区城区学校实行“网络报名登记+现场核实”的招生方式(八中渝北校区招生除外),具体步骤如下:


网上申请:2018年5月10日—6月10日,申请人登陆区教委门户网站(http://www.cqybedu.com/)填报信息,提出入学申请,提交入学资料。


材料初审:2018年6月11日—6月20日,学校(教管中心)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并通知初审合格者进行现场复审。


现场审核:(1)“三对口”现场审核:2018年6月21日—6月30日由申请人持原始资料到学校查验,学校对申请人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合格后,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2)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现场审核:2018年7月1日—7月5日,由申请人持原始资料到教管中心查验(初中到指定学校审核查验),教管中心对申请人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录取时间:2018年7月15日前,由各教管中心反馈申请人,并由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7月15日之后不再受理。


   八中初中招生范围这么划   


根据2018年渝北区初中“三对口”招生路段划分情况,重庆八中招收融创嘉德项目(F60-1/02-1、F30-1/02、F32-1/02地块)、鲁能中央公馆项目(F51-1、 F46-2地块)、公园大道项目(F69-1、 F70-1、F78-1、F79-5、F71-1地块)“三对口”业主子女。


调剂招收天晋小区(待重庆八中管理初中学校建成投用后,划入重庆八中管理初中学校招生范围)




来源:上游慢新闻—重庆晚报记者 王乙竹  编辑:何吉川

版权作品  转载需申请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