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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卓然 刘井发 2018-05-31


担惊受怕了半年多,

小叶终于昨天在重庆大阳沟派出所

终于松了一口气,

因为听说他遭遇的“套路贷”主要成员

已经被全部抓获。



派出所叶警官清晰记得,

两个月前来报案时,

小叶几乎处在精神崩溃的边缘。


▲嫌疑人被抓获


小叶是一位自由职业者,用旁人的话说就是,“饱几个月、饿几个月”,可偏偏他在消费上又没有节制。去年10月,他信用卡账单要还2.8万元,但他手里可没有闲钱,走正规途径贷款,又嫌流程麻烦。


这时候,他找上了解放碑国贸大厦的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办理了2.8万元贷款,还上了信用卡,而噩梦也就此开始


第一重套路

“社会人”的包围下 签了阴阳合同


小叶告诉民警,贷款公司的人表现“很耿直”,放款快、无担保,“只是带他们去看了下我的房子,就马上带我去签合同。”


不过签合同的时候小叶却发现,自己借款2.8万元,合同上却写6.3万元,工作人员解释,借款金额太小,不方便走账


“一开始我是不想签的,我也怀疑自己被骗了,但当时签合同时,周围的工作人员都围着我,一看都是社会习气很重的那种,我害怕被打击报复再有就是,旁边还有其他工作人员说写6.3万元是公司走账的需要,叫我不要担心,还款时就是2.8万元加上两千元的手续费,总共一起3万元就行了,多出的3.3万元不用我管。”


由于着急用钱,小叶还是签下了合同,随后便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在银行取款6.3万元,自己拿到手里2.8万元


民警介绍,贷款公司前期转给受害人的6.3万元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有流水清单为证,这样给其他人的感觉就是受害人在该公司办理了6.3万元的贷款,而不是2.8万元,而且了受害人无力偿还债务,走法律程序时,公司会出示这份受害人签字了6.3万的假合同上法院起诉,要求受害人还款,再加上有银行流水作证,一旦法院判决,受害人毫无证据,而对方却“证据确凿”,因此,受害人败诉的可能性很大


第二重套路

违约协议来得快 6.3万算本金


如果说第一重套路是着急用钱乱了心神,那么第二重套路则是小叶自己疏忽大意了,而第一重套路埋下的隐患也暴露了。


“我们当时签的那份虚高的合同上有违约协议,我以为还款时间这些和银行的流程差不多,但我没细看,签了后才知道还款时间这么短,违约金这么高。小叶并没有仔细看这笔钱是一年还还是半年,没想到规定还款时间为22天。


到了还款之日,公司电话通知小叶还款,超过还款时间算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上借款金额的10%收取违约金。也就是说,合同上写的借款6.3万元,一旦违约,每天的违约金就是6300元。如此短的还款时间,小叶根本无法做到按时还款。


这些天,贷款公司每天都要打来多个骚扰电话催其还债,心理压力极大的小叶,被贷款公司逼得不知所措,甚至走入下一步陷阱。


第三重套路

拆东墙补西墙 套路继续循环


由于小叶无法偿还6.3万元的债务,该公司便介绍小叶到第二家公司贷款,同第一家贷款公司一样签订虚高的“阴阳欠条”,借款6.3万元,“阴阳欠条”上金额就变为9.2万元。


还完了6.3万元的小叶,原本以为可以松一口气了,没想到第一家贷款公司还是找上门来,要求再还款6万元。


原来,第二家公司放款时,已经超过了第一家公司规定的还款时间10天,按照欠条所写的内容,每超过一天,按合同上借款金额的10%收取违约金,这样算下来,10天就是6.3万元。叶警官有些哭笑不得。“那边还跟这个小伙子说,那3000零头就不要了,还6万就行。”


走投无路的小叶这时候还能怎么办?第一家贷款公司又给他出主意了,小叶来到了第三家公司贷款,该公司表示可以借款但由于金额较大,需要小叶提供房产证做抵押。不过小叶有房贷在身,房产证抵押在银行,只能由第三家公司出资18.5万元解押了房产证,并将房产证到重庆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贷款33万元。


33万元的贷款,还了第一家公司的6万元的违约金,第三家公司还以先前解押小叶的房产证时花费了18.5万元的名义,再加上“中介费”“走账”、“手续费”、“跑腿费”、“红包费”等各种名目将剩下26万多元绝大部分占有。


到此时,小叶用房产证抵押来的33万元,自己只拿到了1000多元。


而小叶此时还欠着第二家贷款公司9.2万元,不出意外,第三家公司又要来找他处理33万元的债务——两个多月时间,小叶的欠债已经从最初的2.8万元上升到42.2万


贷款公司对小叶进行不间断的催债,恐吓威胁,甚至用非法拘禁的手段逼迫其还款。虽然心知深陷套路,但小叶也没有办法,毕竟对方有证据。今年初,第三家贷款公司将小叶起诉到法院,小叶这套价值50多万、准备结婚用的房产,可能要被判给了对方。


崩溃的受害人

报案说了16个小时


回忆起小叶报案那天,大阳沟派出所的叶警官用“崩溃”来形容受害人,“精神压力太大了,吞吞吐吐说不清楚,一直被追债,又像在害怕什么。


可能也是因为他父亲在旁边,他很多事情也不太敢说,他都30岁的人了,出了这么大的个事,不知道怎么面对家人。”那次做笔录,从上午11点一直持续到了第二天凌晨3点。


了解情况后,民警迅速做出判断,该案很可能是一起典型的“套路贷”,正是目前国家严厉打击的犯罪活动。



▲民警突击涉案贷款公司窝点


派出所第一时间成立专案组,经过十多天的反复、多次暗中调查摸排后,一个以民间借贷为名,实则通过诈骗等手段非法侵吞他人钱财的“套路贷”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但民警经过侦查发现,该犯罪团伙成员落脚点不固定非常分散,为了能够统一抓捕,所领导亲自带队分六个抓捕小组,出动50余名警力,经过两天两夜的蹲守跟踪,于近日分别在渝北空港、巴南鱼洞、江北观音桥、江北海尔路、沙坪坝大学城、渝中大田湾等地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11名


▲3民警收缴的贷款合同 


到案后,民警对嫌疑人突击审问后得知:2017年2月以来,刘某某伙同王某、毕某某、孙某等人在渝中区国贸大厦一写字间用作办公室,以办理小额贷款的名义对外招揽生意,以“保证金”、“行业规矩”、“平账”为名诱骗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借条、房屋买卖合同,通过制造假的银行流水、约定高额违约金、威胁被害人等方式诈骗、敲诈被害人财产


截至目前,民警已经核实到刘某某等人以“套路贷”方式诈骗被害人叶某现金9.7万元,诈骗被害人杨某慧现金2万余元、诈骗被害人王某洋现金2.15万元,民警从嫌疑人处还查获大量的“套路贷”合同,现正在对其他被害人进行核实。此外民警核实到该团伙成员通过“裸贷”方式诈骗、敲诈被害人谭某某等人钱财。


该团伙涉嫌诈骗、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拘禁等罪,目前,检察院已对其中4人批准逮捕,另有7人上网追逃(2人已被抓获执行刑拘),6人取保候审,1人监视居住。


套路贷有以下特征

市民注意鉴别


与民间借贷不同,套路贷往往披着民间借贷的外衣,以分类非法手段侵占他人财产,民警告诉记者,套路贷具有以下特征,有资金需求的市民应注意鉴别。


1、签订阴阳合同


签下虚高贷款金额的合同,到手金额不多,却要按合同上的高本金计算,且留下银行流水证据。


2、公司工商执照


不少贷款公司并无正规工商营业执照,即便有,也应注意其经营范围是否符合。


3、放款先看抵押


民间借贷签署合同时虽也要考虑借款人还款能力,但即便无力偿还,也可走法律程序,而套路贷通常以侵占财产为目的,先看有无抵押物,有则想尽办法占有。


4、不以公司名义签约


在一些套路贷的操作中,往往以公司员工名义与借款人签约,还款时找不到该员工,超过还款日收取高额违约金。




来源:上游慢新闻-重庆晚报记者 李卓然 通讯员 刘井发 警方供图  编辑:贾宇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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