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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户”是一种什么体验?她体验了15年,最近终于……

2017-09-25 佛山日报


上不了学、买不了车票……

“黑户”的生活

对于很多人可能都是无法想象的
家住石石肯的小恩

最近和15年“黑户”过去say bye了!

想知道她究竟经历了什么?




告别15年“黑户”,

桂城办理首宗无户口人员入户


今年年初,石石肯社区居民黄女士来到桂城派出所求助,有一件事困扰了她十多年的时间。原来,2005年6月份,黄女士在石石肯桂业路边拾到一名大约2岁的流浪女孩,见到女孩手脚患有残疾,她不忍心让小女孩流落街头,于是便收留其并抚养至今。然而,由于缺乏材料等种种原因,家里始终无法为女孩办理入户,导致她一直以“黑户”的身份活了15年。


“由于没有户口,小恩多年来在学习和生活等各方面都面临极大不便。”桂城派出所治安中队队长黎锡湛表示,所幸黄女士的丈夫是一名退休老师,所以小恩还能在家里接受较为系统的教育,但随着孩子的长大,各类问题也接踵而至。得知这一情况后,经办民警立即前往石石肯社区居委进行深入调查,在搜集大量的证人证言后,发现小恩身份属实。



据悉,当年由于黄女士并不符合收养条件,所以小恩也不能随养母申报收养入户。为了让小恩能够顺利入户,经办民警随即将情况向主管领导汇报,并与石石肯居委、民政、计生、社工办等主管部门进行积极的沟通和交流,共同探讨解决的方案。


幸运的是,今年6月,省厅出台新政并对无户口人员的落户政策作了细化。据黎锡湛介绍,小恩这类无正式收养手续,但经调查核实构成多年事实抚养的情况,可以落户到所属社区的集体户口。可是事情并未因此而顺利解决,由于石石肯社区居委是村民自治组织,入户石石肯社区的集体户还需要村委同意,操作上有很大的难度。经办民警没有放弃,多次进行沟通协调,石石肯村委最终同意小恩挂靠入户。9月18日,小恩最终成功摆脱“黑户”身份,落户佛山。据悉,这也是桂城首宗流浪无户口人员入户案例。


这些情形下

无户口人员可办理入户登记


桂城派出所提醒广大市民,由于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收养的孩子没有户口的情况,请尽快到民政部门补办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如果像黄女士一样,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也应该尽快求助公安机关,“在调查核实收养情况后,我们也将会尽最大努力帮助大家办理入户。”


此外,对以下8类无户口人员,也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户口登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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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佛山日报、中国政府网

编辑 | 周志钊

佛山日报社全媒体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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