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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Chat ID FSdaily Intro 生活大爆炸,信息太泛滥。佛山日报社全媒体以新传播、新价值、新主流为定位,以爱佛山媒体云平台为依托,打造新闻+、政务+、服务+等城市一站式移动门户,让您可以随时随地掌控佛山! 去年12月签了购房合同 结果卖家借故拖延领房产证时间 接着又说要多给51万才能领? 佛山的黄先生万万没想到 买房的定金都给了 却遭遇了“教科书式耍赖” ▼ 去年12月,黄先生在中介公司看中了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六路一套房屋,并与业主王先生签订合同,约定以129万元购买89平方米该房产。卖家王先生称,出售时因发展商和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原因,房产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无法马上进行所有权变更登记。双方合同于是补充约定,以2017年4月30日领取房产证为限,如超过约定时间,双方在中介公司重新协商延期时间。同日,黄先生向王先生支付了定金10万元。 眼看快到约定期限,房产证却迟迟没有消息,黄先生多次找王先生协商,均未达成一致。今年5月,王先生开始“耍赖”,提出房产转让价格提高至180万元才同意与黄先生继续协商领证时间,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合同解除。 随后,王先生以“双方签订合同的重要条款缺乏确定性和执行性,合同难以实现”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对此,黄先生提出反诉称,卖家缺乏诚信,房市看涨便坐地起价,要求解除合同,卖家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其因放弃其他购房机会造成的损失。经评估机构鉴定,该套房产现在市场价为167.5万元,与签约时差价38.5万元。 判决结果 法院审理查明,王先生无证据证明其尚未领取不动产权证是由于客观原因导致,法院对其“缺乏执行性”主张不予支持。根据合同约定,黄先生作为守约方有权解除与王先生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法院确认该房屋买卖合同解除。 最终,法院判决王先生向黄先生返还定金10万元及赔偿房屋差价385000元。后王先生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都签了合同的事儿 卖家还能如此“任性”? 佛日君一搜才发现 这样的事儿真不少 ▼ 2016年3月27日,厦门的李女士在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后翌日就反悔,以“配偶不同意出售共有房屋”为由悔约。后买方袁女士将其告上了法庭。近日,厦门中院作出判决,认定被告李女士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支付73万元赔偿金。 2016年5月,北京通州区房主张国亮与买房人姜小波就一套110平方米的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后面对北京房价不断攀升的局势,张国亮对之前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提出了异议,几天后,双方又签订了新的买卖合同。不久后张国亮先以在国外为借口,后又以母亲去世的原因,要求与姜小波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但姜小波拒绝解除合同。最终,法院判决双方继续履行《买卖合同》,此外张国亮向姜小波支付违约金2万元。 据禅城法院介绍,近年来一些房屋出售者“恶意违约”,致使买卖合同无法正常履行。仅禅城今年前11个月就受理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件492件,其中涉及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共164件,同比增长54%。 真遇到这样的事儿怎么办? 看律师怎么说 ▼ 律师说法 房主违约一般会有两种判决。在合同签订后,房主违约不愿售房情况下,没有违约的买房人拥有选择的权利,可以选择解除合同拿违约金,也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如果买房人愿意解除合同,法院一般也会判决合同解除,房主赔偿买房人违约金。一般情况下,如果买房人执意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法院会做出对买房人有利的判决,要求房主配合履行合同。除非出现客观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比如买房人属于限购对象,无法过户等。 法院提醒: 依法订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 双方均应按约履行义务 没有法定事由恶意违约 不仅须按照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也违背了最基本的诚信原则 今日精选 ① 后果很严重!天气再冷,也千万不要让孩子穿羽绒服干这事! ②除了保温杯,微信也成了中年人的标配?00后多用QQ:微信太老气! ③本周六,佛山文化馆新馆开啦!佛山人又多一个文艺好去处~ 来源|佛山日报、海峡导报等 编辑|夏潇潇 佛山日报社全媒体整理发布 Reward 长按二维码向我转账 受苹果公司新规定影响,微信 iOS 版的赞赏功能被关闭,可通过二维码转账支持公众号。 Scan QR Code via WeChat to follow Official Ac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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