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禅城公租房申请方式有变!最全办理指南收好
禅城街坊们注意了!
明日(11月22日)起
禅城公租房申请方式有变
快收好最全办理指南!
据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消息,根据《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佛山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佛山市禅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定于2018年11月22日起,禅城区城镇户籍家庭申请公租房由居委会调整到户籍所属的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申请时间及地址
申请时间:工作日受理。
申请地址:户籍所属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咨询电话为0757-88881200。
1.祖庙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禅城区朝安北路25号祖庙行政服务中心1层。
2.南庄镇行政服务中心: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四楼
3.石湾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禅城区惠景路17号石湾行政服务中心。
4.张槎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张槎一路115号华南创谷科技园11座二楼(银天大酒店斜对面)。
符合什么条件可申请公租房?
需要哪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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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上下滑动查看全部)
申请材料
(上下滑动查看全部)
*1.禅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收原件1份。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监护人代办申请的提交监护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提供整本户口簿复印件,集体户籍除外)1份。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上一年度收入证明,主要包括有反映工资收入的银行存折明细或银行卡流水账单(工资收入含奖金、各类补贴、加班费或其他收入)或用人单位证明,存折明细或银行卡流水账单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用人单位证明收原件1份。
*4.诚信承诺书或监护人承诺书,收原件1份。
5.本市居住证,共同申请人户籍不在本市时需要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6.学生证或兵役登记证明,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户籍的需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7.户籍迁入的证明或户籍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籍从佛山市外迁入村委会的需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8.在本市内宅基地分配及股份分红的证明,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籍从佛山市外迁入村委会的需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9.婚姻证明,申请人和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已婚的提交结婚证,再婚的提交再婚一方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离异的提交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丧偶的提交结婚证及丧偶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10.抚养证明,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中有扶养关系的提交,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11.低保或特困家庭证明,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属区民政局核定的城镇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和区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的提交,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12.优抚证,属优抚对象、烈士家属、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和离职人员、转业复员军人、孤老提交,残疾人提交残疾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13.荣誉证明,受到区政府以上各级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的提交,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14.重大疾病证明,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有重大疾病的须提交二级以上医院相关专科医生对其家庭成员重大疾病的明确诊断等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15.发票或价值评估报告,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拥有车位、商铺等非住宅或汽车等资产的,提交购买发票或一年内的价值评估报告,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16.房屋鉴定报告,拥有的住宅属危房的,出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17.法院判决书,房屋被法院判决房屋产权归属他人的提交,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18.征收合同,房屋被征收(选择货币补偿)的提交,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19.资产凭证或证明,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拥有银行存款、企业股份、股票、各类基金、债券等投资类资产的,提交凭证或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0.上一年度公积金缴费存折或缴纳清单,有缴纳公积金的提供公积金缴费存折复印件1 份或缴纳清单原件1 份。
21.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有固定工作的人提供原件1份。
带“*”的为必须材料。其他材料根据《禅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填写情况如实提供。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并对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带“*”的为必须材料。其他材料根据《禅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填写情况如实提供。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并对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咨询电话
行政服务中心的咨询电话统一为:
0757-88881200
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0757-83939632
禅城区住房保障中心:
0757-82625665、0757-82626157、
0757-82625662、0757-82625658
南庄镇国土城建水务局:
0757-85335223
石湾镇街道国土城建水务局:
0757-83821355
祖庙街道国土城建水务局:
0757-82165151
张槎街道国土城建水务局:
0757-82581504
据了解,佛山各区公租房申请准入条件稍有不同。如果您有申请需要,可登录佛山市住建管理局官方网站住房保障版块查询相关讯息,也可致电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咨询电话(区号0757):
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83879693
禅城区住房保障中心:82626157、82625662、82625664;
南海区住房保障科:86287748、86320632
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住建):88635873
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住建):87781072
符合条件的街坊
快准备好材料申请公租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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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禅城发布、佛山周报
编辑 | 夏潇潇
佛山日报社全媒体整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