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屏佛山人朋友圈的《佛山市机构改革方案》,原来是这样诞生的!
1月15日,市委召开十二届七次全会,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批准的《佛山市机构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对全市深化机构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推动落实。
▲1月15日,中共佛山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在市机关小礼堂召开。图/佛山日报记者龙翔摄
会议要求全市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深化机构改革的重大政治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改革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努力推动改革落地落实,通过机构改革牵引带动各领域改革,以更大作为开创工作新局面。要牢牢把握事关佛山发展的核心关键问题,全面落实加强党对一切工作领导的制度安排,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全面提升政府效能,构建科学合理、权责一致、有统有分、有主有次、履职到位、流程通畅的政府职能体系。要着力加快构建“强市、活区、实镇”发展新格局,形成加强市级统筹和激发基层活力共同发展、协同进步、富有活力的生动局面,走出一条“百花齐放、万紫千红”的发展模式。要求各区各单位要科学谋划、精心组织、严明纪律,确保改革紧凑有序进行,如期高质量顺利完成机构改革任务,为佛山努力打造面向全球的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宜居宜业宜创新的高品质现代化国际化大城市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改革后,市级设置党政机构49个,其中党委机构16个,包括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15个;政府工作部门33个。对比改革前,共减少正处级机构7个。市人大、政协各增加1个专门委员会。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审时度势作出的一项重大政治决策。地方机构改革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环节,是完善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体制机制、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重要举措。
作为全省、全国的改革闯将,佛山因改革开放而兴、因改革开放而强。党的十八大以来,佛山市委高度重视机构改革工作,全市上下紧密围绕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和统一部署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在加强党的领导、推进依法治市、理顺政府和市场关系、健全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等方面取得不少经验,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和省委的部署,佛山以机构改革为抓手,全面推进我市体制机制创新,构建“强市、活区、实镇”发展新格局,推动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等各领域改革持续深化,推动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为抓好我市机构改革工作,市委多次召开常委会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研究部署我市机构改革工作。按照省的统一部署,2018年10月,我市成立市委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常务副组长、有关市领导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
为做好文件稿的起草工作,市委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门研究,并专题听取关于我市机构改革的汇报,研究审议我市机构改革方案和有关配套文件。紧密结合“强市、活区、实镇”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还深入各区各部门开展调研座谈,全面梳理我市机构编制底数和现状,扎实做好基础性工作。在此基础上,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起草了《改革方案》。
文件稿形成后,市委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多次向省沟通汇报,进一步完善《改革方案》,并取得省委、省政府对我市机构改革的大力支持。2018年12月13日,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改革方案》并报省委审批;12月26日省委、省政府正式批准《改革方案》。
这次机构改革,我市严格遵循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主要突出了4个方面的考虑,并呈现出鲜明特点。
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地方机构改革的各项部署要求,统筹谋划我市机构改革工作。
二是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有关要求,做到党政主要机构设置及其职能与中央和省基本对应,确保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同时,《改革方案》突出我市的特点和特色,着重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军民融合、城市管理、轨道交通、城市更新、重点项目和重大平台建设等方面工作,因地制宜设置部分机构和配置职能。
三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着力从制度安排上发挥党的领导这个最大的体制优势,统筹考虑我市各类机构设置,协调好并发挥出各类机构职能作用,完善科学领导和决策、有效管理和执行的体制机制。将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相统一,通过完善机构设置,更好推动我市各项事业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四是落实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科学设置党委和政府机构,理顺权责关系,实现机构的优化整合,职责的深度融合。同时对职能相近、联系紧密的机构,加大整合力度。
在部署机构改革过程中,我市紧抓中央赋予地方深化改革任务更多自主权的政策机遇,最大限度地用好用足用活各类政策,在规定限额内因地制宜地创新设置机构和配置职能,积极做到聚焦政治主题、把握工作主线、统筹系统推进、强化法定保障、大胆创新探索,既落实好中央、省委部署的“规定动作”,也大胆创新做好符合佛山实际的“自选动作”,包括组建市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市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将市委老干部局由在市委组织部挂牌调整为市委工作机关,归口市委组织部管理;组建市委机要和保密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轨道交通局、市城市更新局、市重点项目工作局;不再保留市社会工作委员会。
▪ 其中,参照我省的做法,《改革方案》提出,组建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的国防科技工业管理职责,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相关职责,以及相关机构的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管理职责等划入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对外保留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
▪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佛山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市委将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作为推动佛山新时代改革开放的头号工程。为此,参照我省的做法,《改革方案》提出,组建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局。
▪ 为进一步贯彻中央和省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的要求,推动城市治理现代化,《改革方案》提出,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管理执法及考评考核、数字化城市管理等相关职责,相关机构承担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有关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不再保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当前,我市轨道交通发展处于起步阶段,迫切需要全力加快发展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和推进深度广佛同城。《改革方案》提出,将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的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相关职责等整合,组建市轨道交通局,由市交通运输局统一领导和管理。
▪ 城市更新是佛山高质量发展和宜居城市建设的关键一招。为推动我市城市更新提速增效,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城市价值,《改革方案》提出,将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的城市更新改造相关职责,相关机构的“三旧”改造工作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城市更新局,由市自然资源局统一领导和管理。
▪ 重点项目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为加快我市重点项目督导及落地生效,《改革方案》提出,将市发展和改革局的重点项目布局督导职责,相关机构的重点基础设施项目、重大产业项目、重大民生项目、重大平台统筹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市重点项目工作局,由市发展和改革局统一领导和管理。
▪ 此外,为加强地方金融监管,佛山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推动金融、科技和产业深度融合,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整合有关部门金融监管职责,《改革方案》提出,将市政府金融工作局更名为市金融工作局,由在市政府办公室挂牌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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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今天,中共佛山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召开,释放2019佛山重要信息!
来源 | 佛山日报
文字 | 佛山日报记者郑奕纯
编辑 | 周志钊
佛山日报社全媒体整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