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称,自23日起,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不再提交纸质提取申请书。
这是继2017年推出“不再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推出“不再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等举措后,又一项简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申请材料的举措。
在佛山,从去年8月13日起,无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全面实施网上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职工网上申报无房提取时,无须提交无房证明,也无须上传其他申报资料。而据今年5月30日发布的《2019年度佛山市租房和无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标准的通知》称:2019年度,从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佛山的租房和无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标准保持不变,租房提取租金标准为每平方米35元/月,每年最高可提取超6万元;无房提取最高可提6930元/年。具体租房、无房提取需要资料及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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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除了无房提取外,佛山其他形式的提取仍需提交《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
佛山公积金异地购房提取出新规户口、缴存地不符要求将暂停支付
昨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异地购房提取事宜的告知》,往后,若缴存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在非户口所在地、非公积金缴存地购建住房,将不再允许提取佛山公积金。
《告知》明确,在异地(佛山以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如申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是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在户口所在地购建住房,或在公积金缴存地购建住房。
同时,已办理异地购建住房提取,并处于自动划款状态中的缴存职工,需补充相关有效户籍资料或缴存资料(如以配偶符合条件而申报提取的,还需补充提供结婚证),在未补充上述资料前,异地购建房提取的自动划款暂停支付。目前,佛山市住房公积金多项业务都可以网上办理,包括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提取续约功能等,快来看看↓
来源 | 新华社、南方网、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
编辑 | 俞嘉丽
佛山日报社全媒体整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