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重磅!房地产税改革试点来了

佛山日报 2022-05-10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

(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为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与改革,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

一、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的纳税人。非居住用房地产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执行。
二、国务院制定房地产税试点具体办法,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应当构建科学可行的征收管理模式和程序。
三、国务院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统筹考虑深化试点与统一立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情况确定试点地区,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本决定授权的试点期限为五年,自国务院试点办法印发之日起算。试点过程中,国务院应当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试点情况,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条件成熟时,及时制定法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试点实施启动时间由国务院确定。


一句话,5万元!

佛山面向全球

征集城市形象宣传口号

活动正在火热进行中

赶紧投稿参与吧!



投稿方式

1.关注佛山日报”微信公众号。

2.点击“佛山日报”微信公众号下方【更多服务】-【全球征集宣传口号】菜单栏进入征集活动页面进行投稿。



此外,你还可以通过佛山+APP等媒体平台进入征集活动页面,了解佛山和进行投稿。

投稿二维码


还等什么?

快来发挥你的奇思妙想吧!



因微信公众号发布次数有限,为了更及时、全面地发布权威信息,敬请大家关注“佛山日报全媒体”微信视频号,获取最新动态!

佛日君特选










来源丨央视新闻
编辑丨李鑫橼
校对丨郭铭贤
佛山日报社全媒体整理发布



点分享点点赞点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