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佛山这21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涉及多家店铺档口→
本期结果如何?各位街坊赶紧来看看~
近期,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组织开展日常食品监督抽检工作。本次共抽检了25大类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共计712批次。
经检验,发现21批次产品内在质量不合格。佛山市市场监管部门已及时对不合格食品生产及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
注:本次抽检的承检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和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其中哪些产品抽检不合格呢?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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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金属污染问题
1 佛山市禅城区元柱冰鲜档销售的冰鲜南尾鲳鱼(海水鱼),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 佛山市禅城区黄胜吟食品经营部销售的甜百香果,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陈学倪海鲜档销售的母花蟹和公花蟹,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李燕连鱼档销售的花蟹,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兽药残留问题
1 佛山市南海区醉新鲜食品店销售的猪肉,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徐介郁鸡档销售的公鸡,尼卡巴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李燕连鱼档销售的花甲,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 佛山市三水区赴美海鲜店销售的花甲,氯霉素不符合农业农村部相关公告规定。
5 佛山市高明区鲜聚海鲜档销售的九节虾,氯霉素不符合农业农村部相关公告规定。
农药残留问题
1 佛山市南海区厨诚龙蔬菜档销售的芹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 佛山市禅城区杨华珍蔬菜档销售的菠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微生物污染及其他指标问题
1 佛山市冠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餐包酱(餐包馅料调味酱),菌落总数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
2 佛山市层层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糖霜,霉菌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
3 佛山市高明区君芯烧腊加工场生产的烧肉,沙门氏菌不符合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
4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多多意冰鲜店销售的标称佛山市顺德区皇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莲蓉包和奶黄包,菌落总数与脱氢乙酸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叉烧包脱氢乙酸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5 佛山市禅城区乐千惠日用百货商场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6 佛山市俊华海味店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7 佛山市朝宏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关于不合格产品的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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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酸价在黑芝麻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3mg/g。
本次抽检发现3批次速冻面米制品超范围使用了脱氢乙酸或其钠盐。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该3批次产品不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的使用范围内,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部分霉菌是条件性致病菌,不仅引起食品变质,而且霉菌产生的有毒代谢产物霉菌毒素也可能引起食物中毒。沙门氏菌是一类常见的食源性致病菌,可引起胃肠炎、伤寒、败血症及肠外灶性感染等多种症候群,当人摄入了含有大量沙门氏菌的动物性产品,就会引起细菌性感染,进而在菌体内毒素的作用下发生食物中毒。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在去除内脏后的鱼类中的最大限量为0.1mg/kg;在新鲜水果中的最大限量为0.05mg/kg。
05毒死蜱毒死蜱,又名氯吡硫磷,对多种咀嚼式和刺吸式口器害虫均具有较好防效;与常规农药相比毒性低,是替代高毒有机磷农药的首选药剂,所以毒死蜱的检出也相对常见,但对人体仍存在危害。食用毒死蜱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引起头昏、头痛、无力、呕吐等症状。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毒死蜱在菠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
我国农业部早在2002年已将五氯酚酸钠列为违禁药物,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在芹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5mg/kg。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尼卡巴嗪在鸡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200μg/kg。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家禽的肌肉、鱼的皮和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在鸡蛋中不得检出。
《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氯霉素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物,在蜂蜜中不得检出。
消费者应当尽量选择综合性商超、生鲜超市、大型农产品市场等正规经营场所购买所需食品,并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预包装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选购时,应选择新鲜、饱满的产品,避免选择损伤、颜色异常、形态异常和气味异常的产品,多选择时令性和本地产品。水洗是清除蔬菜水果上其他污物和去除农药的基础方法。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或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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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佛山市场监管编辑 | 周志钊校对 | 吴锡泉佛山日报社全媒体整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