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免费携带两名儿童乘地铁……佛山地铁拟出新规
地铁全天运营时间
不少于15个小时(有轨电车除外)
鼓励增设粤语播报功能、
配置自动体外除颤仪等急救设备
一名成人可免费携带两名
身高不超1.3米
或未达法定入学年龄的儿童乘车
……
为填补佛山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上的制度空白,并弥补相关管理漏洞和加强乘客行为的规范管理,佛山市轨道交通局起草了《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下称《规范》)和《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下称《守则》),于近日发布公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间为3月26日至4月7日。
佛山地铁运营新规要来了,未来佛山地铁运营管理将更加规范。
填补空白
运营管理更加完善
作为大容量公共交通工具,轨道交通正日益成为公众重要出行方式,其运营安全与服务水平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据解读,为加强佛山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范运营服务标准,提高运营服务质量,保障乘客合法权益,制定并实施佛山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政策具有必要性和迫切性。《规范》出台后将填补佛山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上的制度空白,高度契合佛山城市轨道交通当前发展阶段,是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有效补充和完善。
记者观察到,《规范》共七章四十条,对运营单位确定行车计划、场所管理、受理乘客投诉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在行车管理上,《规范》规定运营单位应确保城市轨道交通全天运营时间不少于15个小时,因考虑佛山区域内部分有轨电车客流量较少,允许有轨电车结合实际合理调整运营时间;
在场所管理上,考虑佛山本地市民(尤其是老年人)的出行需求,《规范》明确鼓励运营单位增设粤语播报功能。同时,要求在车站或列车上配备医药箱并确保提供的药品在有效期内,鼓励配置自动体外除颤仪等急救设备;
在监督管理上,《规范》明确指出,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应急救援、公共卫生管理、投诉受理等相关管理制度,履行服务承诺,按时上报运营管理信息。主管部门将每年组织服务质量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向运营单位发放财政补贴的重要依据。
此外,《规范》还明确了疫情防控管理措施,要求运营单位定期开展空气和物体表面消毒、对入站乘客进行体温监测、加强站内和列车通风换气、督促工作人员和乘客佩戴口罩等。乘客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安全检查人员可以依法拒绝其进站乘车。
今年春节期间,市民搭乘佛山地铁2号线。
此前,市轨道交通局和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曾共同制定并修订《城际轨道广佛线乘客守则》,但该守则仅适用于广佛地铁线,针对已投入运营的佛山地铁2号线以及有轨电车的乘客管理,目前正按市有关部门下发的试行守则执行。
《守则》出台后,将弥补相关管理漏洞,加强乘客行为的规范管理,保障佛山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为乘客提供安全可靠、便捷高效、文明舒适的乘车环境。《守则》共23条,主要内容包括制定依据、适用范围、乘车凭证范围、票务管理、特殊人群乘车规定、可携带和禁止携带物品、乘客禁止行为、乘客责任与义务等。
针对乘客关心的热点问题,《守则》作出相关规定。
关于儿童乘车,《守则》规定一名成年乘客可以免费携带两名身高不超过1.3米的儿童乘车,其中未达到法定入学年龄但身高超过1.3米的儿童,凭有效身份证件也可以免费乘车,免费人数上限为两名;
关于行李标准,《守则》规定每位乘客可以随身携带总重量不超过30公斤且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米的行李乘车;
关于禁带物品,《守则》规定禁止携带活禽、宠物及其他动物乘车,但正在执行公务的专用动物以及有识别标志、持有效证件且采取保护措施的导盲犬只除外。同时,基于安全考虑,禁止携带自行车、电动类车辆(含电动车、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电动独轮车等)进站乘车,但使用完整包装且符合可携带标准的折叠自行车、无障碍用途的电动轮椅除外;
关于进食问题,《守则》规定,禁止在列车内进食,但婴儿、病人除外。
佛山地铁运营新规要来了,该新规对乘客携带行李的标准也有明确规定。
1.信函寄往:佛山市轨道交通局运营监督与执法科,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西路14号,邮编:528000。请在信函上注明“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规范征求意见”字样。
2.邮件请发至邮箱:tangjun@foshan.gov.cn
3.联系人:唐军,联系电话:83385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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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佛山日报
文图 | 佛山日报记者周龙凤
校对丨吴锡泉佛山日报社全媒体整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