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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知识小百科之消费者权益

小法桐 扬州大学法学院 2022-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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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

每个人都是消费者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

人们的消费水平在不断提高

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也层出不穷

为了帮助大家

掌握消费者维权的途径和方法

学会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小法桐特地推出了

“消费者权益”法学知识科普

快一起来看看吧~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由来

1898年,全世界第一个消费者组织在美国成立。

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1984年12月26日,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并于1987年9月加入国际消费者协会。



案例介绍 吴开澎在中闽百汇处购买多力牌橄榄葵花食用调和油。该产品标签正面图案中标明“橄榄葵花食用调和油”、“精选多力葵花籽油与特级初榨橄榄油”字样,其中“特级初榨橄榄油”以相同字样换行加以标注,在上述文字的右下方配有橄榄果实图案,左侧顶部配料表中标注“葵花籽油、特级初榨橄榄油”。前述标识、字样及橄榄图样整体以橄榄绿为底色,并占据整个标签图标主要位置。  吴开澎认为涉案产品的标签形式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未按食品安全国家规定标注橄榄油的添加量或含量,且产品包装足以使消费者误认为橄榄油为主要成分,请求中闽百汇立即退还购买价款并支付购买价款十倍的赔偿金。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八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 常见的消费者问题
SEP.

1.网络购买

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所以,如果平台未向消费者披露其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且消费者提交的证据足以证明该平台存在明知或应知销售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而不采取措施的,则可以要求平台承担责任。


2.霸王条款

这几年,随着大众消费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商家为了增加收入而不择手段,用设定“霸王条款”的方式,诱导大众消费。什么是霸王条款呢?如:“买一赠一,赠品不三包” “特价商品,概不退换” “本店拒绝自带酒水” “本店铺拥有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等等。如果我们遇到“霸王条款”该怎么办呢?我们可以跟商家协商,指出条款的不合理之处,争取双方达成和解。如果商家态度强硬拒绝改正,可以去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该商家;如果消费者因此受到损失的,可以向行政部门举报或者通过诉讼的方式依法维权。

3.哄抬物价


这种情况在疫情刚爆发期间最为常见,很多药店哄抬物价,卖出高价口罩,甚至因此跟消费者大打出手。暂且不论其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我们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首先,可以去消费者协会举报投诉;其次,向政府价格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如果遇到严重违法或严重高出正常价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最后,还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维权。

4。微信购物

 除了在APP购物平台购物外,很多消费者还喜欢在微信上购物,因为很多“微商”区别于平台卖家,所以在这里需要特别提示一下。在我们交易前,应要求卖家提供其身份信息、货物渠道及质量保障等信息。对涉及商品种类、质量、发货时间、价格等重要的信息,要以文字方式书面表示出来,并保存聊天记录,不要仅以语音的方式进行约定,否则遇到纠纷很容易“说不清”。最后,还要注意保留消费痕迹,对商家信息、语音、小视频和介绍信息等保留证据,最重要的是转账记录,最好标明支付的用途。


在这个消费方式多样的世界

我们更应该学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下面这些消费者维权方式

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 建议先去跟店家协商,看店家的态度如何。

第二 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

第三 打12315或者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举报投诉。

第四 如果还不行,我们就可以去法院起诉商家。

只要我们合理合法,就能够通过以上方法维权成功。

看了本次推送

大家对消费者权益

是不是有更多理解了呢~

今天的法学知识科普就到这里了哦

我们下期普法内容再见!

END


—往期回顾—


“实践归来话感受”云端分享会圆满落幕!


科学防疫 | 疫情防控常态化 日常防控不放松


新增疫情防控规定科普第二弹来啦


-yangdafaxue-

德法兼融·知行合一

编辑:鲁云瑄

审核: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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