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山东全省推行气价上下游联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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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省物价局
编者按:日前,山东省物价局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制度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为进一步完善市场决定价格的形成机制,更好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将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制度。小编整理了以下重点值得关注:
1. 价格联动的范围为省内天然气城市门站价格、城镇销售价格。
2. 天然气省内城市门站价格由省界门站(或交易中心拍卖价格加国家长输管道运输价格)价格加省内管道运输价格构成。城市门站价格与省界门站价格按同向等额联动。
3. 天然气城镇销售价格由城市门站价格(部分市县还要加支线管道运输价格)加城镇配气价格构成。城镇天然气销售价格与城市门站价格联动,区分居民用气和非居民用气,分别制定联动办法。
4. 联动周期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对于城市门站价格,掌握“等额适时”;二是对于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原则上联动调整周期不少于1年,在 联动周期内城市门站价格变动幅度达到或超过8%时,销售价格根据城市门站价格变动情况进行相应调整;三是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原则上以3个月为一个联动调整 周期,在联动周期内加权平均购气价格(当地天然气综合城市门
站价格)变动幅度达到或超过8%时,销售价格按非居民用气购 气价格变动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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