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网覆盖内一律拆除!严格报建程序!临沂对企业自建燃气设施启动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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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近日,山东临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工业企业违规建设LNG等燃料用气储存使用设施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对该市工业企业违规建设LNG、CNG、LPG等储存使用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形进行集中摸排整治。
通知要求,在城镇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的LNG等储存使用设施,一律停止使用并限期拆除,由该区域供气的管道燃气企业敷设天然气管道统一供气;城镇管网未覆盖或生产工艺等原因确需自建设施的,应按照危化品储存、使用规范进行管理,严格了自建设施的设计、建设、验收等程序,还要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纳入天然气管网统一供气的工业企业应当缴纳配套费及工程建设费,管道燃气企业应当遵守收费标准,采取优惠政策,配合LNG等储存使用设施并网供气。
从通知提及的整治措施可以看出,此次安全整治,实质上收紧了临沂市的LNG点供行为,除了规定在城镇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气设施应当停止使用外,还规定了可以自建设施的企业条件和建设审批流程。该通知对临沂市当地的管道燃气企业来说属于利好消息,只要管道燃气企业将管网铺设到位,可以预见临沂市的点供经营行为将会逐渐退出舞台。
事实上,这也不是临沂市第一次针对LNG企业自建设施进行专项整治了,2017年临沂金誉石化爆炸事故之后,当地就曾开展了企业自建LNG设备等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拆除了一批未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储罐未经专业检测等程序即投入运营的燃气供应站。
其实我们从山东省的天然气政策来看,虽然其支持直供和点供等新供气模式,为山东省的工业企业降低用气成本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政策,但我们从通知的规范来看,其实并没有违背山东省的总体政策方向,即鼓励在城镇管网尚未覆盖的区域,可使用LNG、CNG设施,也就意味着管网覆盖的区域,LNG、CNG等便没有了继续存在的客观基础了。
附: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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