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LNG列入《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特别管控措施如何?

专注于行业发展的 天然气与法律 2022-05-21

6

4


全文约2700字,阅读约需5分钟


专注于天然气领域政策与法律的公号,已通过微信原创和赞赏认证。

点击标题下方“天然气与法律”(蓝色字体),和4.1万+业内同行一起关注。

编者按:近日,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下发2020年第1号公告,明确了联合制定的《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
《目录》列出爆炸性化学品、有毒化学品、易燃气体、易燃液体等4大类20种产品,包括居民常用的汽油、液化天然气,也包括甲醇、乙醇等大宗化工原料。《目录》同时明确了相关管控措施,包括建设信息平台,实施全生命周期信息追溯管控,实施统一规范包装管理,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强化运输管理,实施储存定置化管理等,标志着危化品管控将日趋严格。该文件明确将LNG液化天然气列为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中,要求加强对其监管的力度,对经营LNG的燃气企业来说,要注意该目录带来的影响。文件中特别指出:纳入《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管理范围的燃气不适用本目录及特别管控措施。但对于点供的LNG来说,到底是否属于燃气范畴,各地监管部门的管理尺度并不统一,法律分析可参考链接文章。
链接:【专稿】危化品许可还是燃气经营许可,谁该为LNG点供企业负监管责任?


坚持发文不易,看完右下角在看鼓励

------------------------------------------------------

*更多公号精华文章,请直接点击:

公号重点文章分类检索

*阳光所天然气团队法律服务介绍:

直接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即可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