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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一线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如何制定更合理?借鉴方案在此!

满国康洁 环卫科技网 2022-05-18

摘自 | 《城乡环卫一体化材料汇编及垃圾分类指导手册》


环卫一线员工考核办法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一线工作人员的考核主体、考核方式、考核内容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一线工作人员的考核管理。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环境卫生管理局的一线工作人员,包括保洁队长、保洁员、打捞员、鼓风机操作员、农药使用人员等工作人员。

三、管理主体
(一)保洁科、清运科、城乡环卫一体化办公室(以下简称一体办)为一线工作人员的归口管理科室。
(二)质检科为一线工作人员的考核科室。
(三)财务科为考核奖金的发放科室。

四、考核内容和要求
(一)考核方式
1、城区道路保洁考核工作由分管领导及调度中心、质检科做年度、季度总考核;
2、保洁科科长、一体办主任对所管辖片区的保洁队长进行月度考核;
3、保洁队长负责对保洁员进行每日考核。

(二)检查内容

1、辖区内道路、排水沟、立面、垃圾桶、果皮箱的保洁质量、任务的完成情况;

2、水渠内垃圾打捞情况、挂树垃圾清除情况;

3、一线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


(三)考核内容


1、保洁队长考核内容

(1)保洁队长要有处理所管理路段常规事务(包括:报出勤,缺人、换人,找人、分段、协调工作等)的能力,如出现安排不到位、管理缺失现象,每次扣20元。
(2)保洁队长不按时上岗,有事不请假,无故缺勤者,每次扣10元。
(3)有临时性突击任务时,保洁队长要保持对讲手机、手机24小时开机,保证有重要任务时能及时收到,如因关机耽误工作者,每次扣20元。
(4)保洁队长有不出勤,不服从管理,不听从环境卫生管理局安排者,每次扣20元。
(5)在环境卫生管理局组织的统一检查和平时检查中,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规定时间内不落实者每次扣10元。
(6)各街道的保洁队长之间不可私自安排其它街道的保洁员,如需调换时,保洁队长之间应互相商量。如有违反者每次扣10元。
(7)保洁队长每天早上要把前一天的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科室汇总,如有不报者,每次扣5元。
(8)上班时间内,发现垃圾桶、果皮箱损坏及丢失现象未及时上报者和不及时填单更换者每次扣5元。
(9)保洁队长因工作失误,造成保洁员发放工资数目错误,每次扣10元。
(10)不积极参加办公室组织的学习、会议、劳动等集体活动,迟到一次扣10元,无故缺席一次扣20元,不服从领导安排者每次扣罚20元。
(11)保洁队长未及时发现保洁员与其他单位发生冲突,未有效制止和调解者,每次扣20元。
(12)未及时查处保洁员往花坛、绿化带、下水道、水沟、水系、石渠等禁止倒垃圾的地方乱倒垃圾情况,经举报查实,每次扣20元。
(13)保洁队长对保洁员保洁员的形象考核负责,应保证保洁员工作服穿戴整洁,及时更换新发放的工具,小旗、工作车干净整洁。每项不合格扣保洁队长2元。
(14)保洁队长对所管辖路段的保洁员出现事故,要及时保护现场并汇报。如因误报而出现问题,保洁队长应负相应责任并每次扣30元。
(15)工作期间参与打扑克、下棋等游戏,在办公室内打闹、嬉戏的,擅离职守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个人事情,每次扣10元。
(16)上班期间,醉酒耽误工作或闹事的,按局内有关规定处理并每次扣20元。
(17)在工作时间打架斗殴,不服从领导安排者按局内有关规定处理并每次扣20元。
(18)保洁队长不严格执行上下班管理制度,无故迟到或早退,每发现一次,扣工资10元:无故缺勤、离岗,每次扣工资50元。
(19)质检科周汇报中提出的问题,保洁队长有义务抓紧落实,如未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彻底,扣罚责任人每次50元。
(20)因保洁质量不合格遭到投诉的,潍坊市级投诉每次扣保洁队长30元;昌邑市级投诉每次扣保洁队长200元;局内投诉每次扣保洁队长10元。

2、保洁员考核内容

(1)按照清扫保洁质量标准,清扫未达到“五无”、“五净”者,根据实际情况扣责任人1-2元。
(2)保洁员上班时间发生脱岗、串岗、聚众闲谈(3人以上)等影响环卫工作者形象的现象,每发现一次扣该保洁员5元。
(3)保洁员上岗时间不穿安全工作服,每次扣该保洁员5元。
(4)清扫的垃圾按要求倾倒在指定地点或垃圾桶内,发现乱倒或不倒入桶,一次扣责任人10元,并限时整改。将垃圾倒入、扫入石渠的,一次扣责任人20元。扫入下水道者,发现一次扣10元。
(5)主路两边排水沟、落水口清理不干净或填塞垃圾者发现一次扣2元。
(6)无人管理花坛的路段要及时清理花坛内的杂草、落叶及所有的杂物,清理不干净者每次扣当事人2元。
(7)街道两旁的树上挂有污染物,每次扣罚该路段保洁员0.5元。
(8)门头出现垃圾时,保洁员要及时清理,不及时清理者每处扣保洁员1元。
(9)小雨小雪天照常出勤,大雨大雪天过后要立即出勤,雨后要及时清理路面积水,疏通下水道等。不按要求清扫、不出勤者,每次扣罚5元。
(10)在农作物收货季节,占道晒粮期间正常出勤,协助城管人员搞好管理,及时清理晒粮后留下的垃圾,如有不出勤者扣责任人5元。
(11)正常工作时间内,垃圾桶体不干净,没有盖好桶盖的,每次扣擦洗桶人员1元。
(12)正常上班时间内,垃圾桶摆放不整齐,垃圾桶底部不干净,经检查发现,每次扣清桶人员2元。
(13)在保洁范围内的立面设施,电线杆的广告、喜帖未清理干净每处扣罚保洁员0.5元。
(14)正常上班时间内,发现桶周围10米范围内有垃圾不清理、建筑垃圾积攒现象未及时上报者,发现一次扣清桶人员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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