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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公安部回应: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新增网上处理渠道

2018-02-25 江南晚报


昨天下午,

无锡人的朋友圈

都被这条消息占据了

3月1日起

帮他人处理电子眼扣分

必须提前面签!


真是这样吗?



小编告诉你:


权威说法在这里!!!

23日晚上10点多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作出回应:

近日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原有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

驾驶人可自主选择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者通过“交管12123”APP实名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备案后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

新增这一功能后,驾驶人既可以在窗口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也可以通过APP在线处理,减少出行成本以及在窗口排队等候的时间。而通过实名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还可有效遏制“黄牛”通过买分卖分非法牟利。


原文链接:权威发布 | 公安部回应: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新增网上处理渠道


目前,共有两种绑定非本人机动车的方式,

一种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

另一种就是在交管业务窗口现场申请。


那么用APP如何来进行绑定呢?


1


二维码扫这里↓↓

下载12123



2


在APP上输入车辆的基本情况,包括车牌号码、发动机号后6位、与车主关系等信息。



3


现场拍摄3张照片,分别是驾驶人本人拿着身份证拍一张,车主拿着身份证和行驶证拍一张,本人身份证和车主身份证以及行驶证放在一起拍一张。

4


车主会收到短信验证码,验证身份后提交,待交管部门后台审核通过后就可以成功绑定。


更多注意事项戳

↓↓↓↓

处理非本人名下车辆的“电子警察”?用它!


注意!!!

一个驾驶人同时绑定的非本人机动车不超过3辆(包括3辆),历史累计绑定不得超过5个(包括5个)不同所有人的机动车,而一辆机动车最多同时被3个用户绑定。


通过手机APP绑定时,除了满足上面的条件之外,还只允许绑定私家车,且必须是小型汽车,被绑定机动车的车主必须是互联网服务平台已注册用户。


一个驾驶人只允许通过APP申请绑定一辆非本人机动车,需绑定多辆的则要到交管业务窗口申请绑定。


END


记者:念楼

责编:青漠

来源:江南晚报,综合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无锡交警,公安部交通管理科研所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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