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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人注意!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有调整,赶紧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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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
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有关文件要求
我市2018年度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
统一调整为每人每年180元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是党委、政府推进民生工作的一项惠民工程,是解决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重要举措,关系到广大居民的生命健康保障。
2018年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所有参保人员
个人缴费统一为180元
❤“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个人不缴费,由民政、残联、卫计、扶贫等部门认定身份,由市财政全额补助;
❤“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由市民政部门认定身份,由市财政补助80元/人,个人缴费标准为100元/人。
新生儿在3个月内
缴费可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疗待遇
缴纳期限
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
续保工作已于9月1日启动
10月16日开始缴费
12月31日前结束
缴费途径
个人缴费可通过市农商行网点、
网上电子税务局等途径缴纳
也可通过
各乡(镇)、街道、村(社区)集中缴纳
温馨提示
逾期未续费将视为断保
不能再缴费享受医保待遇
城乡居民医保对于我们个人来说非常重要
符合条件的小伙伴
大家抓紧时间办理吧!
来源 | 宜都市社保征稽局
编辑 | 廖东亚
编审 | 李广操 章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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