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焚烧秸秆可处罚款或拘留!请大家奔走相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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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
我市召开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会
分析总结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情况
部署全市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
当日
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禁止
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
宜都市人民政府
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和推广综合利用的
通 告
为防治大气污染、改善城乡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节约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加强综合利用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和垃圾等,落叶和垃圾等应及时清运,秸秆应综合利用,禁止抛河,防止造成环境污染。
二、本通告所称秸秆,是指对小麦、水稻、玉米、薯类、油料等农作物收获籽实和其他有用成分后剩余的物质,包括橘园茶园残枝、田间地头杂草、林下附植物等。
三、市级及以上巡查发现露天焚烧秸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处5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因秸秆焚烧和抛河造成环境污染、火灾事故或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人身伤亡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鼓励综合利用。秸秆是宝贵的可再生资源,要依靠科技,大力推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积极推广应用秸秆机械粉碎还田、腐熟剂或堆沤腐熟还田、覆盖还田,“三贮一化”(青贮、黄贮、微贮、氨化)技术,发展秸秆沼气、固化成型燃料、收储作生物质发电燃料,扩大生猪养殖发酵床垫料、食用菌基料、花木基质、草坪基料等应用。
五、欢迎社会监督。广大农户要积极宣传,相互监督,自觉遵守秸秆禁烧规定,积极实施秸秆综合利用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投诉、举报焚烧秸秆污染环境的行为,举报电话:12369。
宜都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3日
露天焚烧会带来哪些危害?
焚烧产生的烟尘中含有大量有毒有害气体,污染空气,加重雾霾。
露天焚烧所产生的污染物,如果达到一定的浓度,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严重危害,极易引发呼吸系统等各类疾病。
燃烧秸秆形成大量的烟雾,使能见度和可见范围降低,严重干扰了正常的交通运输。
秸秆焚烧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尤其是在村庄附近,一旦引发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焚烧秸秆使地面温度急剧升高,能直接烧死、烫死土壤中的有益微生物,影响作物对土壤养分的充分吸收,直接影响农田作物的产量和质量,影响农业收益 。
在此呼吁广大农户
摒弃露天焚烧秸秆陋习
以实际行动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来源 | 市大气办
编辑 | 廖东亚
审核 | 章黎 党艳秋
监制 | 陈登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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