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国家园林城市”将迎复查,快来为家乡加油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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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园林城市”
是宜都一张靓丽名片
如今,这张名片即将迎来复查
我们准备好了吗?
最新消息!
按照住建部的要求
省住建厅将开展
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
湖北22个城市将接受复查
这22个城市包括
武汉市、黄石市、十堰市
襄阳市、宜昌市、荆州市
荆门市、鄂州市、孝感市
黄冈市、咸宁市、随州市
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
恩施市、大冶市、当阳市
宜都市、松滋市、应城市
赤壁市
宜都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历程
宜都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起步较早,2000年10月被湖北省命名为第一批省级园林城市后,宜都市委、政府就第一次提出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口号。
2003年10月,市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创建国家园林城市。
2004年初,市人民政府把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正式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为把宜都建成国家园林城市,宜都市坚持“政府组织、社会参与、统一规划、因地制宜、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全面推进城市社会绿化、主体绿化、公共绿化、街道绿化以及城郊绿化建设。
2008年9月4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命名宜都为国家园林城市。
对已命名园林城市国家实行复查制,每3年复查一次 。
最重要的城市品牌之一
复查、整改不合格,将撤销称号
国家园林城市,是根据《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评选出的分布均衡、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景观优美,人居生态环境清新舒适、安全宜人的城市。既是国内目前最重要的城市品牌之一,也是对一个城市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水平的全面检验。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目的就是改善生态环境,使绿色成为城市的主色调,让城市的天更蓝、地更净、树更绿、花更艳,让市民的生活环境更健康、更舒适,不仅对当代市民创造了宜居、宜游、宜商、宜学、宜业的环境,也为后世子孙积累了巨大的财富和资源。
复查内容包括截至2017年底——
★《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规定指标的完成情况;
★城市绿线管制情况;
★园林绿化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推进落实情况;
★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情况以及城市公园建设管理情况等。
在各城市对照复查内容自查自评之后,省住建厅将于9月下旬组织专家赴受检城市全面普查和评分,并将复查结果上报住建部,住建部之后开展抽查对复查合格的城市,将保留相关称号,复查不合格的城市,将被通报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将被撤销相关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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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湖北日报
编辑 | 廖东亚
审核 | 章黎 党艳秋
监制 | 陈登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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