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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人,每人发一千!
★2020年11月13日前(含11月13日)与宜昌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2020年9月10日前(含9月10日)在宜创办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正常经营3个月及以上。
11月13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来源 | 三峡广电
编辑 | 王念慈
审核 | 章黎 刘瑞
监制 | 陈登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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