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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制定“四精准”开学方案,确保开学安全师生安全

广东教育 2020-08-21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全力防控疫情

确保开学安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大专院校、省属中职学校,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全力做好全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准备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障师生安全”为目标,全力以赴做好开学准备工作。全省中小学、幼儿园2月17日前不开学,大专院校、中职学校2月24日前不开学。各地级以上市教育部门、大专院校、中职学校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情况,科学研判后确定具体开学时间 。校外培训机构开学前不得开展线下服务。各地、各学校要做好假期内地民族班等留校学生的疫情防控和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做好在疫情防控重点地区高校就读的广东籍学生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各地、各学校要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掌握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学生分布情况。


三、各地、各学校要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掌握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学生在校内各院系、各年级、各班级分布情况。


四、各地、各学校要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掌握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每个教职员工、学生返校前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


五、各地、各学校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精准安排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学生,分院系、分年级、分班级、分省份、分期、分批有序返校,保证返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都能够得到全覆盖的健康监测、健康保护。


六、返校的教职员工、学生要填写健康卡,不允许带病或未解除医学观察人员上班上学。健康卡的内容至少应包括:自身身体健康状况、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假期期间是否曾前往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是否接触过疫情防控重点地区高危人员等情况。


七、各地、各学校要根据本校医疗条件,加强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联系,解决好防控疫情所需设备设施、医务人员配备问题,做足、做好疫情防控应对准备。


八、各大专院校要设立独立的健康观察区域,完善相应的设施设备、专业人员、医疗条件、生活条件保障。


九、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要高度关注农村和偏远地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十、各地、各学校要加强对疫情防控重点地区返校的教职员工、学生的政治关怀、工作学习关怀、情感关怀、人文关怀、心理健康关怀,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感受到学校对他们身心健康的关心关爱和保护。


十一、各地、各学校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通过网络、微信群、手机短信等方式,加强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加强教职员工培训,开展应急处置演练。


十二、各地、各学校要做好网络教学准备,制定网络教学方案,开发网络学习课程。


十三、各地、各学校要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做好舆情监测,加强正面引导,增强师生信心,提振师生士气。


十四、各地、各学校要加强值班值守,按要求及时报送疫情防控信息。


十五、各地、各学校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要压实班子成员、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责任到岗,任务到人。要强化督查督办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十六、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大专院校、省属中职学校,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于2月10日前将本地、本学校开学方案、疫情防控重点地区人员统计及分期分批返校工作方案报送省教育厅。联系人:体卫艺处许颖,联系电话:020-37627022,电子邮箱:gdedutwc@126.com。


附件:

1.广东省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消毒指引(第一版)2.广东省中小学幼儿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引3.广东省大专院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引4.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大专院校责任人名单5.返校人员统计表和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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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广东省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消毒指引(第一版)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程度减少新型冠状病毒对学生和幼儿造成危害,省疾控中心制订本卫生清洁消毒指引。


本指引适用于托幼机构、中小学、中职学校、普通高校、校外教育辅导机构等。


一、个人卫生

(一)教职员工、学生及幼儿要做好健康监护。

(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室内会议室、课室内人员密集空间建议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若使用复用口罩,应勤洗勤换。有咳嗽症状的人员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三)鼓励学生、幼儿多到室外活动,多晒太阳。

(四)加强手卫生。在咳嗽、打喷嚏后,摸公共物品后,餐前便后,接触宠物后,有分泌物污染手时都要用肥皂或洗手液流动水六步洗手法洗手。必要时也可用快速手消毒液搓揉双手。

(五)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时应穿工作服,工作服要每日清洗,如被污物污染时应及时更换清洗,接触食物时应戴口罩和帽子。


二、环境清洁卫生

(一)校区环境应以清洁卫生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

(二)每天应及时清除校园内落叶、积水、污水、污物等,室内地面应每天至少湿式清洁一次;校园公共卫生间、公用垃圾桶应每天清洁和消毒,及时清倒废弃杂物,避免蚊蝇等病媒生物滋生。

(三)室内场所如教室、图书馆、活动室、休息室等应每天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温暖季节宜实行全日开窗;寒冷季节可在课前和课间休息期间开启教室和走廊的门窗换气,每日至少开窗2次,每次30min以上。通风条件不良的建筑,可采用排气扇进行机械通风换气。

(四)通风条件较差的室内场所,尽量减少人员进出。可采用紫外线灯定期照射消毒,具体操作见以下消毒方法。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消毒频次。

(五)疫情期间,可加强校园各类场所如教室、图书馆、活动室、室内体育馆等的日常预防性消毒(具体方法见本指引的第三、六)。校园内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并有14天内武汉停留史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或有聚集性发热病例时,应及时与属地疾控中心联系,开展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具体方法见本指引的第四、五、六)。


三、日常预防性消毒

(一)空气消毒

可采用紫外线灯照射或空气消毒机消毒。

1、紫外线灯照射消毒:在无人条件下开启,每次照射不少于1h,每天一次。

2、空气消毒机消毒:可采用紫外线循环风、高压静电循环风等类型的空气消毒机,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操作使用。提倡有人条件下开启使用。

(二)空调滤网

每月清洁消毒一次,过滤网可用有效氯浓度为250 mg/L~500 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min后用清水冲净晾干。

(三)地面、物体表面消毒

地面可用含有效氯浓度为250 mg/L~500 mg/L的含氯消毒剂拖拭,作用30min后再用清水拖拭干净;讲台、课桌椅、窗台、角橱、门窗把手、床栏、电话机、开关、洗手盆、坐便器、台面等高频接触的部位可用250 mg/L~500 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作用30min后再用清水擦拭干净,每天至少一次。

(四)集体食堂厨房的清洁消毒

每餐工作完毕用清洁剂如洗洁精清洁各种厨具餐具表面,并用清水冲洗干净,保持卫生。厨房地面可用含有效氯250 mg/L~500 mg/L的含氯消毒剂拖拭,作用30min后,再用清水洗净,每天至少一次。

(五)集体食堂餐具消毒

首选餐具消毒器消毒,常用的消毒碗柜有紫外线臭氧消毒碗柜和高温加热消毒碗柜等,按照操作说明书使用;也可用高温蒸汽或煮沸15~30min消毒,或采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 mg/L~500 mg/L)浸泡30 min后,再用清水漂洗干净。餐具消毒后应注意保洁。

(六)手的消毒

学校应在校园内配置足量的洗手设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学校应配备充足的洗手液,督促学生在入校后、离校前、饭前便后、集体活动前后等进行洗手。洗手时应采用流动水,按照六步洗手法洗手。可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含醇类快速手消毒液。

(七)卫生间的消毒

可用有效氯浓度250 mg/L~500 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门把手、水龙头、马桶按钮、洗手台面等或用以上消毒液放入喷雾器中进行空间及表面喷雾至湿润,等待30min 后开窗通风,清水洗净。

(八)校车的消毒

无空调的校车应开窗通风,有空调的校车到终点后应开窗通风;校车内座椅、扶手、吊环等表面可参考本文三(三)物体表面的消毒;车内空调滤网每周清洁消毒一次,滤网可浸泡于有效氯浓度250 mg/L~500 mg/L的含氯消毒剂30 min后用清水冲净晾干后使用;无窗密闭的校车,可在人员清空后用移动紫外线灯照射消毒1h,或可用有效氯浓度250 mg/L~500 mg/L的含氯消毒剂喷雾消毒,作用30min后,开启空调外循环通风换气。


四、随时消毒

学校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或暴露病例时,患病学生应立即隔离,学校保健医生立即上报属地疾控中心,在疾控部门指导下确定密切接触人员,并对相关环境实施消毒。

(一)消毒人员应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做好个人卫生防护,消毒完成后及时清洁消毒双手。

(二)根据疾控部门的指导确定消毒范围,对疑似病例和密接人员的生活用品(包括文具、餐具、洗漱用品等)、随身物品、排泄物、呕吐物(含口鼻分泌物、粪便、脓液、痂皮等)等进行随时消毒。消毒方法可参考如下:

1.疑似病例和密接人员的生活用品和随身物品可采用有效氯浓度为1000 mg/L的含氯消毒剂消毒。消毒对象和方法可参考日常性消毒。

2.疑似病例的排泄物和呕吐物消毒:可用含固态过氧乙酸应急呕吐包覆盖包裹,或用干毛巾覆盖后喷洒10000mg/L含氯消毒剂至湿润。污物污染的台面和地面应及时消毒,可用有效氯浓度为2000 mg/L的消毒液擦拭或拖拭,消毒范围为呕吐物周围2米,作用30min。建议擦拭2 遍。

(三)疑似病例所在班级座位及其前后三排座位用有效氯1000mg/L~2000mg/L含氯消毒剂进行喷雾处理或2~3遍的擦拭消毒。

(四)消毒人员填写随时消毒处理记录(附表)并及时上报移交资料。


五、终末消毒

发现疑似病例送至医院送院治疗后,学校环境应及时由属地疾控机构组织进行终末消毒。


六、常见消毒剂及配制

(一)有效氯浓度500 mg/L 的含氯消毒剂配制方法:

1.84消毒液(标识有效氯含量5%):按消毒液:水为1:100比例稀释;

2.消毒粉(标识有效氯含量12%,20克/包):1包消毒粉加4.8升水;

3.含氯泡腾片(标识有效氯含量500mg/片):1片溶于1升水。

(二)75%乙醇消毒液:直接使用。

(三)其他消毒剂按产品标签标识以杀灭肠道致病菌的浓度进行配制和使用。


七、注意事项

(一)含氯消毒剂有皮肤黏膜刺激性,配置和使用时应戴口罩和手套。儿童请勿触碰。

(二)乙醇消毒液使用应远离火源。


附表

附件2-1

 

广东省中小学幼儿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引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为了指导我省中小学校(幼儿园)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指引。


一、防控工作体系

1.成立学校(幼儿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包括学校领导班子、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全面负责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查督办。

2.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园长)为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防控工作的责任人。

3.成立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专项工作机构或组织,由学校综合协调部门牵头,学生、教务、后勤、卫生室(保健室)、少先队部、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组成;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岗,任务到人。

4.建立学校、年级、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

5.有多校区办学的学校,每个校区必须指定防控工作的责任人。

6.制定和完善防控工作的“两案九制”:开学准备工作方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学生晨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传染病防控的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

7.明确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医疗机构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加强沟通,取得专业技术支持,开展联防联控。

8.明确学校信息报告人,及时向有关单位报送信息。


二、防控工作措施

(一)开学前准备措施

9.建立教职员工和学生假期行踪和健康监测机制。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摸清重点人群底数并建档。了解患病人员发病情况,摸清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学生数量及其在各年级、班级的分布,返校前14天的健康状况。

10.收集所有返校师生的健康卡。健康卡的内容至少应包括:师生返校前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假期是否曾前往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是否接触过疫情防控重点地区高危人员等。

11.根据排查结果,制定师生分期分批返校方案。

12.安排好重点人员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解除后方可返校。决不允许带病返校或未解除医学观察人员上学/上班。妥善安排因疫情误课学生的补课或网络教学工作。

13.在卫生室(保健室)附近设置相对独立的观察室,用以暂时留观身体不适的师生。优化工作流程、开展环境消毒、避免交叉感染。

14.配备足量的体温计、消毒液、口罩等防护用品。

15.制定网络教学方案,开发网络教学课程。

16.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

17.设置充足的洗手水龙头,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或肥皂。

18.开展全校环境清洁整治行动,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和蚊虫滋生地。

19.加强宣传和培训。通过新媒体、微信、短信、网络课程等形式,对师生和家长进行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知识宣传教育。加强对教职员工防控技能的培训。动员师生积极配合学校各项防控措施,提高师生自觉防控的意识和能力。


(二)开学后防控措施

20.开学时立即启动入校体温检测制度,严控进校人员管理。在图书馆、食堂、宿舍、会议室等人群密集场所设置红外体温探测器,必要时测量体温后入内。

21.每日对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晨检、因病缺勤登记与报告、复课证明等日常防控工作。不允许带病上学或上班。因病缺课(勤)人员应由校医根据医院返校证明和隔离期限确认后,方可返校。校医和保健老师应做好个人防护,预防飞沫传播和接触传播,相关废物进行有效消毒处理。

22.如发现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早期症状(如发热、乏力、干咳等)和异常情况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学校疫情联络员报告,并戴上医用口罩。学校立即向所在地疾控中心报告,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并按照要求向属地疾病控制中心、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3.全面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洁,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干净、整洁的校园环境。对物体表面和室内空气等定期按指引进行消毒。

24.每天做好各类教学和生活、工作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25.疫情形势稳定前,不举办聚集性的活动。

26.鼓励教职员工和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保证正常作息,增强体质。

27.食堂采购人员、送货人员和查验人员在工作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加强对集体配餐单位监控管理,尤其督促落实送餐到校人员的健康管理和个人卫生防护。

28.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

29.持续、深入开展健康教育。

30.对不按照要求进行报告、隔离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限期改正。对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和疑似病例隐瞒、缓报、谎报的,疏于管理或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附件3-1

 

广东省大专院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引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为了指导我省大专院校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指引。


一、防控工作体系

1.成立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包括学校领导班子、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学校卫生和防控专家等组成,全面负责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查督办。

2.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院(系、部)、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防控工作的责任人。

3.成立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专项工作机构或组织,由学校综合协调部门牵头,宣传、学生、教务、后勤、医院(或卫生室)、纪检监察、团委、保卫、院(系、部)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组成;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岗,任务到人。

4.建立学校、院(系、部)、班级三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

5.有多校区办学的学校,每个校区必须指定防控工作的责任人。

6.制定和完善防控工作的“两案八制”:开学准备工作方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学生晨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传染病防控的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

7.明确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医疗机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加强沟通,取得专业技术支持,开展联防联控。

8.明确学校信息报告人,及时向有关单位报送信息。


二、防控工作措施

(一)开学前准备措施

9.建立教职员工和学生假期行踪和健康监测机制。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摸清重点人群底数并建档。了解患病人员发病情况,摸清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学生数量及其在校内各院系、年级、班级的分布,返校前14天的健康状况。

10.收集所有返校师生的健康卡,掌握师生返校前14天的可疑接触经历、旅行经历和身体健康状况。健康卡的内容至少应包括:自身身体健康状况、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假期是否曾前往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是否接触过疫情防控重点地区高危人员等。

11.决不允许带病返校。

12.设置相对独立的健康观察和管理的场所,配备足量的体温计、消毒液、应急药品、器械、各类防护用品等物资。寄宿制学校做好疑似病例、确证病例、轻症病例发病后密切接触学生进行留校医学观察的预案和准备工作。

13.根据排查结果和学校防控条件,制定师生分期分批返校方案。

14.制定网络教学方案,开发网络教学课程。

15.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

16.设置充足的洗手水龙头,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或肥皂。

17.加强宣传和培训。通过新媒体、多媒体、网络课程、慕课、海报等形式,对师生进行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知识宣传教育。加强对教职员工防控技能的培训。动员师生积极配合学校各项防控措施,提高师生自觉防控的意识和能力。


(二)开学后防控措施

18.开学时立即启动入校体温检测制度,严控进校人员管理。在图书馆、食堂、会议室、宿舍楼人群密集场所设置红外体温探测器,必要时测量体温后入内。

19.妥善安排分批返校的重点人员,在校内集中健康观察和管理,安排专人指导和服务,提供生活保障和心理辅导。管理和服务人员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妥善安排因疫情误课学生的教育教学活动。

20.每日对非重点人群的教职员工(含食堂从业人员等)和学生进行晨检、因病缺勤登记与报告、复课证明等日常防控工作。不允许带病上学或上班。因病缺课(勤)人员应由校医根据医院返校证明和隔离期限确认后,方可返校。校医应做好个人防护,预防飞沫传播和接触传播,相关废物进行有效消毒处理。

21.如发现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早期症状(如发热、乏力、干咳等)和异常情况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学校疫情联络员报告,并戴上医用口罩。学校立即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出现明显症状送院治疗后,居住环境等应及时在当地疾控机构的指导下进行终末消毒。并按照要求向属地疾病控制中心、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2.全面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洁,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干净、整洁的校园环境。对物体表面和室内空气等定期按指引进行消毒。

23.每天做好各类教学和生活、工作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24.疫情形势稳定前,不举办聚集性的活动。

25.鼓励教职员工和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保证正常作息,增强体质。

26.校医院应针对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染源、传播途径和易感人群,结合医院自身实际情况,制订医院感染防控预案和工作流程,做好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置和管理。开展诊疗和健康监测时,医务人员注意做好个人防护。

27.食堂采购人员、送货人员和查验人员在工作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加强对集体配餐单位监控管理,尤其督促落实送餐到校人员的健康管理和个人卫生防护。

28.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

29.持续、深入开展健康教育。

30.对不按照要求进行报告、隔离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限期改正。对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和疑似病例隐瞒、缓报、谎报的,疏于管理或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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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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