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如何做?这个会议明确了!
会议对我省202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进行了总结。今年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就业形势,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教育部的直接指导下,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等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各地、各高校坚持精准施策强服务,多方发力拓岗位,以超常规的举措和力度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广东202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成效显著,走在全国前列。广东制定出台《关于确保2022届广东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稳定的工作方案》《2022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大行动方案》等系列政策措施,明确相关部门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各高校认真落实一把手工程,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在挖潜拓岗稳就业方面,全年累计提供政策性岗位28.3万个,比2021年增加近4万个;全省教育系统面向2022届高校毕业生共举办989场招聘活动,累计有20.84万家用人单位参加,共提供1048万条就业岗位信息;全省高校深入开展书记校长“访企拓岗”行动,共走访1.43万家用人单位,促成新增就业岗位18.36万个,实习岗位8.13万个,达成就业实习实践基地合作意向9331项;在教育部实施的第一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中,广东对接高校数全国排名前三。在特色示范课程培育方面,全省评选58门高校就业创业特色示范课程和16个广东省高校职业咨询特色工作室,遴选29门广东省创新创业教育精品教材、20个广东省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我省共12所高校获评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和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单位,获评总数位居全国第二。在“互联网+”大赛方面,我省再创佳绩,斩获34金(含萌芽赛道创新潜力奖)53银,获金奖数再创历史新高,连续三年稳居全国前三。
会议指出,2023年广东将迎来首批大规模高职扩招毕业生,高校毕业生预计将达97万,比2022年增加25.5万人,增幅达35.6%,加上外省流入和留学回国来粤求职的学生,2023年在广东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总量预计将超120万,总量和接收毕业生量再创历史新高。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任务艰巨。
会议要求,做好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主基调,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观念引导为主线,以拓展岗位为支撑,以指导服务为抓手,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重点做好六项工作任务:一是千方百计拓展岗位。组织好各类校园招聘会和供需见面活动,继续深入开展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统筹好各类升学考试安排,做好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和有关职业资格考试,发挥好政策性岗位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吸纳和引领示范作用。二是健全毕业生就业指导体系。强化就业育人实效,开展多形式就业指导,配齐配强就业创业队伍,完善就业创业指导教师职称评审机制。三是提升毕业生就业服务质量。加强就业信息化平台建设和管理,加强校园招聘市场建设,省教育厅将牵头组织92场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形式的系列省级供需见面活动。加强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和毕业生返乡离校期间的升学就业服务。四是加强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健全就业困难群体帮扶机制,各高校要摸清家庭困难毕业生底数,建立帮扶台账,实施“宏志助航计划培训项目”,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要做好高职扩招毕业生就业服务。五是完善就业统计反馈机制。要加强就业统计核查,严格落实就业统计监测工作“四不准”“三严禁”要求,强化学科专业布局调整。六是深入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要持续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重点在“课程、教材、师资、实践锻炼”四大关键要素上下功夫。要抓好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就业创业特色示范课程、创新创业教育精品教材、创新创业教育实践示范基地建设等精品项目的实施。要抓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备赛工作,搭建学生实践锻炼平台。
会议强调,做好我省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确保就业大局稳定,关键在抓好落实。一要压实工作责任。各高校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校党委书记、校长要亲自部署研究和推动,分管校领导要靠前指挥,院系领导要落实责任,辅导员、班主任、专业教师要密切关注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二要加强督查通报。省教育厅将密切跟踪毕业生就业形势变化,适时采用周报、月报制度,通报各高校就业进展情况。省教育厅还将适时启动就业督查机制,对政策执行不到位、就业工作薄弱和就业落实率造假的高校,将追究领导责任。三要加强宣传引导。各高校要主动加强正面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平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舆论动态,做好促就业政策宣传解读和就业创业典型的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良好氛围。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邑大学、深圳大学、东莞理工学院和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分别交流了经验和做法。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会议以视频方式召开,各地市、各高校设分会场。
来源 | 广东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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