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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东省校园摄影大赛启动!
校道上婆娑的树影
教室窗外绚烂的晚霞
操场上奋力奔跑的身影
课堂上师生的温馨互动
同窗间纯真美好的情谊
……
赶紧拿起相机、手机
“咔嚓”一声,留住这些难忘而美好的时刻还有机会获得省级奖项
由广东省教育厅主办
广东教育杂志社承办的
“强国有我 筑梦青春”
——2023年广东省校园摄影大赛
正式启动啦!
全省教育系统工作人员
各级各类学校在校师生均可参赛
线上即可轻松投稿
2023年广东省校园摄影大赛
一、参赛对象
二、作品内容
三、活动时间
(二)2024年2月20日前,对参赛作品进行初评,选出进入复评的作品。
(三)2024年3月31日前,专家评委对复评作品进行评分,同时在“广东教育”“广东教育传媒”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开网络投票,综合评委评分与投票数(分别占60%、40%分值)得出总分,决出各奖项。
(四)2024年4月,在省教育厅官网(edu.gd.gov.cn)、政务微信“广东教育”,广东教育杂志社网站(南方教育网www.gdjy.cn)和微信公众号“广东教育传媒”公布评选结果。
四、作品要求
(二)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保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作品提交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主办方不承担因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著作权等纠纷产生的法律责任,相关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所获奖项的权利。
(三)参赛作品仅可作亮度、对比度、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禁止使用网络图片、一稿多投、翻拍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相关责任均由参赛者承担。
(四)作品提交:关注“广东教育传媒”微信公众号,点击底部菜单“活动”项,进入“全省校园摄影大赛”提交作品;或登录“南方教育网”(www.gdjy.cn),点击“全省校园摄影大赛”专栏提交。
五、奖项设置
各组按复评作品的10%、20%、30%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均获优秀指导教师奖,另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六、其他事宜
(二)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原作者所有,参赛者同意在作品完成提交后即认可活动主办方、承办方对作品拥有无偿使用权和出版权(含电子出版权)。
(三)参赛者提交作品的行为,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活动各项规定。
(四)获奖证书上的信息以参评提交的内容为准,如有错误,主办方不再另行出具获奖证书。
来源 |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教育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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