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继续审议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 拟规定法定赔偿数额下限
新华社北京11月10日电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10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栗战书委员长主持。
常委会组成人员163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必新作的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草案三审稿对有关视听作品的著作权归属,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广播电台、电视台权利的行使等规定予以明确和完善,加大了对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惩治力度。
会议听取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季幸作的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草案三审稿对发挥退役军人在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活动中的积极作用、加强拥军优属工作、招用退役军人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等政策的主体范围作出进一步规定。
宪法法律委认为上述法律草案已比较成熟,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听取了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高虎城、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杜德印分别作的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该委员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审议了栗战书委员长出席第六届金砖国家议会论坛情况的书面报告和栗战书委员长出席中俄议会合作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情况的书面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吴玉良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了有关任免案等。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陈竺、王东明、白玛赤林、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武维华,秘书长杨振武出席会议。
国务院副总理刘鹤,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杨晓渡,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拟规定法定赔偿数额下限
新华社北京11月10日电 (记者史竞男 白阳)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三审稿10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草案三审稿加大对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惩治力度,增加了法定赔偿数额下限的规定。
今年4月和8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别对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初次和二次审议,引入了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高了侵权法定赔偿额上限,完善了作品的定义和类型等。
针对草案二审稿,有的部门提出,为了加大对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惩治力度,建议增加法定赔偿数额下限的规定,完善司法程序中的举证规则并明确对侵权复制品及制造工具等进行销毁的措施。对此,草案三审稿增加了相关规定,明确法定赔偿数额的下限为五百元,对侵权复制品及其制造材料、工具、设备等责令销毁且不予补偿。
草案二审稿规定了视听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有意见提出,关于其他视听作品著作权归属的规定过于复杂,建议简化以利于视听作品的利用和传播。对此,草案三审稿作出相应修改。
草案二审稿还规定,为保护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权利人可以采取技术措施。有的常委会委员提出,技术措施是这次修改著作权法新增加的一种保护著作权的重要手段,明确其定义有利于法律的执行。对此,草案三审稿增加一款规定,明确了保护著作权的技术措施的定义。
此外,关于著作权的合理使用,草案三审稿增加了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限制性规定。
编辑:路滢月
审核:杨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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