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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编制!十堰最新招聘公告!岗位表→

十堰发布 2021-07-09

来源 | 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微信合作服务/0719-8622235



6月16日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20十堰市茅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


茅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5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落实卫生防疫要求的前提下,十堰市茅箭区事业单位拟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A09、A10岗位除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


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点击查看大图↓↓


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注册报名的各个环节,含填报个人信息(报考A09、A10岗位的在编在岗人员须在工作简历栏注明“一、编制类型:省招新机制教师或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二、正式入编时间;三、原单位是否同意报考”等)、上传个人照片、资格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十堰市茅箭新闻网(www.symaojian.gov.cn)进行。所有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注册报名、缴费。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22日9:00至6月23日17:30。

2.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6月22日9:00至6月24日17:3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缴费确认时间:2020年6月22日9:00至6月24日17:30,报考人员网上缴费确认。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期缴费并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7月6日9:00至7月11日9:00,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上述时间内,登录十堰市茅箭新闻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到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719-8791332)。


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均需持有笔试准考证(建议至少打印3份),请考生妥善保存。


报名完成后报考人员请打印诚信承诺书等相关资料(建议至少打印2份),并妥善保存以备资格复审使用。


报名办法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公告(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考场安排等参加笔试)。


(二)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70%,作文,占30%。笔试满分为100分


(三)笔试结束后考生在十堰市茅箭新闻网查询成绩。


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遇最后一名笔试分数相同时,一并列为资格复审对象)。


面试

(一)根据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遇最后一名笔试分数相同时,一并列为面试对象)。参加面试的考生应缴纳面试费50元。


(二)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应具备的综合素质、综合能力。


(三)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四)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十堰市茅箭新闻网发布。


(五)综合成绩计算:考生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胜出。如遇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进行笔试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


(六)考生参加面试时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以及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进行,考察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


公示、聘用

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通过十堰市茅箭新闻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一年。


被聘人员未经同意不按要求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招聘的应试人员,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规定,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入考场。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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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考试所有考务信息均由十堰市茅箭新闻网(www.symaojian.gov.cn)发布。


咨询电话: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19-879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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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孟楠  责编 | 静静  终审 | 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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