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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5所限期整改,1所注销!

十堰发布 2021-07-09

来源 | 十堰政府网

微信合作服务/0719-8622235



近日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关于2019年度
市直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年检情况的通报》
其中年检合格的培训机构18所
限期整改的培训机构5所



关于2019年度市直民办
职业培训机构年检情况的通报


市直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促进我市职业培训工作的健康发展,按照《关于开展2019年度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度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评估组,于2020年7月对市直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进行了年检评估,现将检查评估情况通报如下 :


一、基本情况


今年共有26所市直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列入年检评估范围。从各单位自查和检查组检查的情况来看,部分培训机构在树立品牌服务意识、拓展办学思路、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都有新的提高,社会效益不断扩大。




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如个别培训机构办学场地变更或装修暂停业务未按规定报备;
一些培训机构培训、教学、师资管理不够完善、招生广告及培训计划未按规定实施报备制;
还有部分培训机构长期不投入,办学条件较差;
甚至有个别学校2019年长时间没有开展业务以及不按时接受年检等。


二、年检评估结果


经检查评估,参加年检的26所培训机构中,合格18所, 机构改革原因暂停培训业务的培训机构2所,限期整改5所,主动申请注销1所。


三、年检意见


(一)年检合格的职业培训学校,需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或申请变更有关事项的,请按相关规定到市行政审批局申请办理有关换发或变更手续。


(二)限期整改的学校,整改期暂停招生。要认真对照专家组现场检查反馈的问题迅速进行整改,并于10月15日前,向市人社局提出整改验收申请,市人社局将组织专班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可恢复招生,验收仍不合格者,撤销办学资格。


(三)申请注销的学校,取消办学资格,自通报之日起停止招生,9月15日前,在市行政审批局办理注销手续,交回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及学校印章,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妥善处理好在校学生和教职工的安置及财务清算工作。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8月4日




2019年度市直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检评估结果

一、年检合格的培训机构18所
1.十堰市东方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2.十堰市蓝翔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3.十堰智勇商务技能培训学校
4.十堰市千惠美容美发彩妆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5.十堰市红阳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6.十堰市昂亚IT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7.湖北医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培训中心
8.十堰市峰阁职业技术学校
9.十堰非凡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10.十堰智翔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11.十堰太和技能培训中心
12.十堰米纳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13.十堰东信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14.十堰光明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15.十堰自强保安培训中心
16.十堰现代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17.十堰华安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18.十堰市致远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二、机构改革原因暂停培训业务的培训机构2所
1.十堰市工人文化宫职工培训中心
2.十堰市建设职工培训中心
三、限期整改的培训机构5所
1.十堰市新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办学场地纠纷导致暂无办学场地,培训业务停滞)
2.十堰市晨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2019年基本未开展社会培训业务;培训管理、师资管理不规范)
3.十堰晨曦之星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办学场地装修业务停滞未报备、现场核查未提供2019年培训相关台账资料)
4.十堰秦巴职业技能培训中心(2019年四季度未开展业务,不配合主管部门日常监管、提交年检资料不及时,因法律纠纷导致办学场地暂无法使用,机构运行停滞)
5.十堰市合润职业培训中心(超范围开展家庭教育、家庭系统排列师等培训,许可培训项目长期未开展工作)
四、申请注销的培训机构1所
十堰市九龙电力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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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杨坤  终审 | 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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