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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提示!

十堰发布 2021-07-10

来源 | 湖北疾病中心、湖北日报、长江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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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两地新增中风险地区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紧急提示


2020年12月10日,黑龙江省绥芬河市、东宁市分别新增1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2月11日,黑龙江省将绥芬河市青云小区和东宁市中心社区划定为中风险地区,流行病学调查及密接排查工作正在进行中。现对广大群众提出如下疫情防控建议:


一、有黑龙江省绥芬河市、东宁市上述中风险旅行居住史,特别是11月27日以来到过绥芬河市、东宁市上述中风险地区的人员,请主动拨打我省各级疾控中心咨询热线,主动配合当地政府相关防控措施。我省各市(州)疾控中心咨询热线号码附后。


二、11月27日以来,黑龙江省绥芬河市、东宁市上述中风险地区返鄂人员,请主动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排查、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直至离开上述地区满14天等防控措施。


三、11月27日以来,到过黑龙江省绥芬河市、东宁市的人员(上述中风险地区除外),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相关情况,并纳入社区健康管理。


四、如无必须,近期最好不前往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和东宁市,必须要前往的,请提前了解当地防控要求并做好个人防护;从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和东宁市返鄂后,应主动配合我省的相关防控措施。


五、广大群众要继续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不扎堆、不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六、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湖北省各市(州)疾控中心咨询热线



湖北发出首张

“鄂冷链”食品追溯码




12月10日下午3时20分,从位于武汉市东西湖区盈石物流园内的武汉盒马B2C冷冻仓发出的10盒泰国黑虎虾,贴上湖北省首张“鄂冷链”食品追溯码,送往盒马鲜生鸿达广场店,并正式上架。这是湖北发出的湖北省首张“鄂冷链”食品追溯码。

如何查询食品追溯码?



这批进口冷链食品到达武汉之前,食品核酸检测证明、海关检验检疫证明、消杀证明等安全信息,依次录入“鄂冷链”平台进行赋码,再将二维码贴于外包装后,才能正常入库。


由此,每一份来到武汉的泰国黑虎虾、日本三文鱼等都拥有一个区块链身份证,它们从哪里来、途经什么地方、和哪些人接触,都会被记录到“鄂冷链”平台上。


消费者在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时,通过手机微信或支付宝,扫一扫小程序“鄂冷链”码,关于进口冷链食品“身份证”信息,以及其流通环节接触的人和物信息,可以全程追溯。



据了解,“鄂冷链”是湖北省基于蚂蚁链和阿里云开发上线的冷链食品追溯系统,利用“冷链食品溯源码”,实现“首站赋码、一码到底、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同时还实现与湖北健康码对接,真正实现货、库、车、人全链条精准追溯。除湖北外,浙江、河南等地都已经启用冷链追溯系统。


12月8日下午,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发布2020年第12号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在选购进口冷链食品时,认准即将推行的“鄂冷链”追溯码,并尽量选择从正规渠道进行购买。


详细内容戳链接查看:迅速扩散!湖北2020年第12号消费提示!


湖北一地居民违规

网上采购进口冷链食品被处罚



12月8日上午,湖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武汉市对洪山区昌晶冷链仓储中心进口冷链食品进行新冠病毒核酸监测检测时,发现巴西进口冷冻猪小里脊肉1份检测结果呈阳性。我区24户居民通过美团优选平台网上采购了上述同批次的进口冷冻猪小里脊肉。


接到通报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立即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进一步追踪排查相关人员和涉事食品,对相关人员、涉事食品和环境进行核酸检测,对涉事食品的相关人员进行居家隔离和健康监测,对环境进行终末消毒。


截至12月9日18时,已采集相关人员样本86份、环境样本122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区市场监管部门对4户购买未食用的巴西进口冷冻猪小里脊肉封存销毁。


鉴于相关机构和人员违反黄冈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口冷链食品采样全覆盖、样本全检测、包装全消杀、商品全追溯“四全”要求和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第27号通告“全区范围内全面禁止采购、储存和销售进口冷冻肉品和海鲜产品”的规定。黄州公安分局已对美团优选黄州区合作方进行立案,依法严肃查处。对违规网上采购进口食品的24户居民,自费承担核酸检测费用并落实居家隔离措施。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黄州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第27号通告精神,黄州公安分局对每人罚款200元。


当前,冷冻冷链肉品疫情传播风险巨大,切不可大意,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规定,不要私自网购冷冻冷链食品,杜绝采购进口冷链食品。


茅箭区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提示


为切实防范

秋冬季节新冠肺炎疫情

通过冷藏冷冻食品输入风险

茅箭区市场监管局

就全面做好冷链食品

监管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广大市民朋友:


为做好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防控工作,落实“人、物同防”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全面精准开展环境卫生和消毒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法律法规,特就全区进口冷链食品消费事宜告知如下:


一、经营进口冷链食品,必须设立“进口冷链食品销售专区”;


二、在进口冷链食品销售专区显著位置张贴公示“海关通关单、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


三、销售专区必须实行专人管理,并公示管理人员7日内的有效核酸检测证明。


凡达不到以上要求的
均视为违法经营
欢迎广大市民朋友参与监督
及时向辖区疫情防控部门

或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719-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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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孟楠  责编 | 静静  终审 | 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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