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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开学!十堰市教育局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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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堰外低风险地区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师生员工(不含高校)必须于2021年8月16日前返堰。返堰前,向所在社区进行报备,返堰后,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核酸检测,并及时将结果向所在社区、单位进行报备。
2.在堰外中高风险地区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师生员工,暂不返堰,待滞留区域降为低风险地区后方可返堰。返堰前,向所在社区进行报备,抵堰后,一切服从社区疫情防控要求的安排。
3.驻市高校按照“一校一案”的要求,确定返堰、返校时间,并做好疫情防控和开学准备工作。
来源 | 十堰市教育局
编辑 | 孟楠 责编 | 静静 终审 | 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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