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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事业单位招聘第一次递补资格复审公告!名单速看→

十堰发布 2022-05-08
昨日
市人社局发布

2021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第一次递补资格复审公告



2021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公布,根据招聘公告要求,因部分考生放弃或不合格,结合招聘单位意见,现将进入第一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注意事项予以公告,请考生按照规定时间、规定方式完成资格复审资料提交。



资格复审方式及时间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一次递补资格复审采取线上方式进行,考生应于2021年8月20日9:00—18:00之间,将本人有关资料提交报考单位接收邮箱,由各单位负责资格复审工作。考生提前提交无效,逾期、漏提交、错提交均视作放弃或不合格。如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请在上述时间内,线上提交放弃声明。



注意事项


(上下滑动查看)

(一)考生提交资格复审资料时,在符合招聘公告的前提下,请一次性完整提交相关资料,应包含以下资料原件的清晰扫描件或照片:


(1)《2021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确认表》。


(2)第二代身份证、本人签名确认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3)按招聘公告《岗位表》“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按招聘公告《岗位表》“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职称证、职(执、从)业证等。


(5)按招聘公告《岗位表》“招聘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交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材料(工作单位出具的说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银行或单位工资清单等相关资料,其中之一即可)。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日。


(6)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需提交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盖章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7)按招聘公告及其附件要求,提交其他相关资料。


(8)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与公告招聘条件要求不符的,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并录入诚信黑名单。


(二)线上资格复审完成后,招聘单位会通过邮箱回复“线上资格复审合格”或“线上资格复审不合格,注明原因”字样,未按照规定时间、方式完成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结合招聘单位意见,可以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先面试后笔试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不超过1次。面试时间、面试费用的缴纳等详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根据疫情防控及工作安排适时发布。


(三)请相关考生仔细阅读资格复审公告,按照上述要求线上提交资料,如有疑问请咨询各招聘单位。


第一次递补资格复审
人员名单及各招聘单位邮箱


资格复审确认表


诚信承诺书


2021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放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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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杨坤  责编 | 静静  终审 | 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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