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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买单!城区80岁以上老人免费

十堰发布 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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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老年人社会保障工作,提高老年人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十堰市民政局出资为中心城区1.45万名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购买意外伤害救助保险,经过招投标流程最终确定保险供应商为平安财险十堰中心支公司。


一、保障对象


十堰市中心城区即茅箭区、张湾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80岁及以上老年人。


二、保险期限


2023年7月20日至2024年7月19日


三、报案电话


24小时服务专线:95511(接受24小时报案)


四、保障内容


1.意外身故/伤残保障


在保障期间内,老年人发生意外事故,且自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身故的,保险公司按1万元给付身故保险金。


在保障期间内,老年人发生意外事故,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残疾的,保险公司按出险人残疾程度所对应的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给付比例以《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为准,残疾保险金最高给付1万元。


被保险人按政府或法律规定取得补偿,或从任何机构、个人、其它医疗保险取得补偿,则保险人仅针对剩余部分赔付,且保险人的最终报销总额合计不超过申请报销项目金额的100%


2.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障


在保障期间内,老年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所支出的符合当地政府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报销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其中社会老人骨折意外医疗保障责任最高限额为4000元,非骨折意外医疗保障责任最高限额为2000元;养老院老人骨折意外医疗保障责任最高限额为2000元,非骨折意外医疗保障责任最高限额为1000元。


发生骨折意外事故每次事故医疗保障绝对免赔100元后,存在第三方有责的保险事故我司按照责任比例在保额范围内100%赔偿;无第三方的单方事故赔付比例90%。


发生其他事故每次事故医疗保障绝对免赔100元后,存在第三方有责的保险事故我司按照责任比例在保额范围内100%赔偿;无第三方的单方事故赔付比例80%。


据悉,我市为高龄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旨在为高龄老人发生意外伤害后给予一定的费用补偿,帮助广大高龄老人增加保障渠道,减轻家庭经济负担,提升老年群体的安全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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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秦楚网
编辑 | 西鱼  责编 | 静静  终审 | 彭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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