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查处食品违法案件62起,6家桶装水生产企业停止生产
在我市开展的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中,食品安全问题被列入其中。此后,由市食药监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及各县区、园区对全市食品安全问题展开整治。整治活动开展3个多月以来,相关单位按照职能职责扎实工作,整治活动初见成效。截至目前,全市5000余个食品经营点已按要求公示检验检疫信息,过期变质食品问题也受到了有力打击,桶装饮用水质量问题也得到了有效的改善。
整改成果一:
5000余个食品经营点挂公示牌
“我这猪肉都是经过检验检疫,你看,各种证明都齐全。”19日,在市城区川中大市场,一名猪肉商贩正在给顾客介绍。记者看到,正如该商贩所言,无论是猪肉来源、宰杀时间还是检验检疫手续,都被统一张贴在商家的招牌上。
不止是这一名商贩,据记者走访得知,川中大市场每名商贩摊前,都有一个“肉(禽)类检验检疫公示牌”或“农产品检测结果公示牌”。消费者可通过公示牌快速了解当日所售肉(禽)类检验检疫信息(包括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质量合格证)以及农产品(蔬菜、水果)农药残留速测信息。
据了解,为了确保老百姓明白放心消费,市食药监局投入专项经费10万元,统一制作了4620个“肉(禽)类检验检疫公示牌”和720个“农产品检测结果公示牌”,免费发放给全市食用农产品经营单位及摊贩。市食药监局还派出7个督查组,对全市大中型农贸市场、超市等经营单位检验检疫信息公开落实情况以及快检室建设工作开展督查和指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截至目前,全市5000余个食品经营点已按要求悬挂“肉(禽)类检验检疫公示牌”和“农产品检测结果公示牌”,并定时公布相关信息。
整改成果二:
查处食品违法案件62件
“在打击销售过期变质食品方面,市食药监局组织全市食药监系统,利用3个月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销售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此外,我们还开展了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农村市场、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小食杂店为主要检查点,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销售过期变质、包装破损的食品。”该负责人介绍,今年1—9月,全市共查处生产销售“五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和假冒、仿冒知名品牌食品等违法案件62件,涉案金额0.89万元,罚没款金额13.01万元。
据了解,市食药监局还组织各级食药部门联合辖区教育部门和各乡镇食药监管所、食安办、食品安全协管员,集中时间和力量,对全市学校食堂、学校小卖部及学校周边食品经营户、学校医务室逐一开展检查。此次共检查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783个次,检查覆盖面达100%,发出整改通知书243份,立案查处9件。
整改成果三:
6家桶装水生产企业停止生产
“请出示你们公司桶装饮用水的检验数据,我们要进行检查。”近日,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来到了四川赫溪农夫矿泉水业有限公司,对该公司的桶装饮用水质量进行检查。据介绍,该公司每天销量都维持在2000余桶。
“不止是这一家公司,为了改善我市桶装饮用水质量,切实维护全市桶装水质量安全。这一段时间以来,我们对全市的桶装水生产企业都进行了突击检查,全面检查桶装水生产企业质量保障条件。”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介绍,该局还组织开展警示教育会,对全市桶装水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警示约谈和食品安全培训,要求桶装水生产经营企业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食品质量管理。
据介绍,今年7月,市食药监局还对全市40批次桶装水进行抽样检验(生产环节17批次,经营环节23批次),重点检测铜绿假单胞菌、大肠菌群等食品安全指标。针对抽检结果,该局召开了不合格生产经营单位约谈会,通报专项抽检结果,对不合格原因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各自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整改措施。
通过监管的高压态势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全市有6家桶装水生产企业因生产场所改造难度大或资金缺乏等原因无法达到整治验收标准主动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递交停止生产报告,停止了桶装水生产活动。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桶装水生产经营单位,市食药监局进行了立案调查,责令问题企业召回不合格桶装饮用水,依法严惩生产经营不合格的违法行为。
▍全媒体记者:余勇君
▍编辑:李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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