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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人请注意!交通秩序“百日整治”来了 这些行为会被重点整治……

在遂宁 2018-10-16



  今(7)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进一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遂宁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决定从10月1日至2019年1月10日,开展为期100天的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


整治重点


▲车辆不按规定地点停放。


▲车辆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或使用伪造、变造牌证。


▲货运车、电(机)动三(四)轮车在公安机关明令禁止通行或限制通行区域通行。


▲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乱穿乱行,不遵守交通信号通行。


▲机动车、非机动车违规加装、改装及张贴车身广告等交通违法行为。


  期间,凡是影响交通秩序、危及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予以从严处罚。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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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的开展此次集中整治行动

市公安局

向广大市民发出一封公开信

全文如下

↓↓↓↓ 

整治城市交通乱象

巩固提升创建成果

—市公安局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广大市民朋友们:


  你们是文明城市的主人,是交通秩序改善的参与者和受益者,是这场攻坚战成功与否的关键主体。我们呼吁广大市民朋友们以主人翁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积极参与到市城区交通秩序整治行动中来。在此,我们倡议:


  开文明车,践行文明交通行为。自觉养成“按灯停走、按道行驶、按线通行、按位停放、按章驾乘”的交通习惯,服从交警指挥,不争道、抢道、占道,不乱停乱放、乱掉头,不闯红灯,不开“霸王”车;保持安全行车车距,系好安全带,文明礼让斑马线;在行驶中不拨打、接听手机,不向车窗外抛洒物品,不污染和破坏道路路面;驾乘摩托车戴好安全头盔;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杜绝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安全行驶,做中国“好司机”。


  行文明路,倡导文明交通风尚。行路时,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内行走,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骑乘非机动车不上机动车道行驶,不在禁行区内行驶,不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通行,不妨碍机动车和行人正常通行,摒弃非机动车随意横穿、逆行、闯红灯等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参与交通。


  做文明人,争当文明交通使者。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大力倡导“绿色出行”,主动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监督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爱护交通安全设施,注意交通安全;自觉排队上下车,在公交车上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和带小孩的乘客让座;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影响、带动更多的人遵章守纪、文明出行。


  市民朋友们,文明交通关乎每一个人的生活,维系每一个家庭的幸福。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养成文明交通好习惯,关爱生命,文明出行,携手共建安全、畅通、有序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遂宁市公安局


2018年10月2日


来源:遂报全媒体 吕苗


编辑:林 敏

责编:陆小晓

审核:周一帆

监制:杜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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