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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 | 李进良:建议加紧组织制定无线电清频退网实施法规

2017-03-10 李进良 通信产业网

文/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七研究所 李进良


通信产业报2月中在高见栏发表了我写的《是时候关停2G网络了》,引起了相关单位的关注。我与工信部无线电管理局相关领导通了次话,他说2G清频退网的意见很好,但目前为小灵通关停联通还在吃官司,要赔偿200亿元。这是怎么回事?上网查到北京小灵通用户有位丁先生认为北京联通未经过与小灵通用户充分协商就单方宣布2014年底终止小灵通业务的做法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丁先生于2015年1月29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北京联通终止小灵通业务涉嫌垄断、侵权并违规提起诉讼,要求北京联通撤销单方面终止小灵通业务的行为,并赔偿相应的损失。丁先生的代理律师董正伟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此案是小灵通退网中首例反垄断诉讼案。”


2009年,工信部发出《关于1900-1920MHz频率无线接入系统相关事宜的通知》明确要求2011年年底前完成1900-1920MHz小灵通频段的清频退网工作。从那时起,丁先生就一直比较关注国家对小灵通用户的安置与补偿问题。在这期间他通过收购及去邮币卡市场直接购买等方式,拥有了272个联通公司的小灵通号码,其间曾将部分号码出借给在京打工的亲戚朋友使用。当然,大部分号码被丁先生收藏,经常轮换使用的也就4至5个号码。此案如何宣判结案尚未查到,是否要赔偿200亿元也不得而知。但是小灵通清频退网问题严重,一是按国家明令2011年年底前完成却延误了三年,二是运营商与用户的关系处理不当,甚至吃上官司,产生了不良后果。这是需要认真总结,汲取教训的。


2016年11月1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明确:无线电频谱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对无线电频谱资源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开发、有偿使用的原则。国家鼓励、支持对无线电频谱资源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无线电频谱资源的利用效率。也规定了无线电频率使用权转让与受让双方要签订转让协议并报请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但并未具体明确运营无线电频谱资源的运营商与使用无线电频谱资源的用户之间的关系。是时候关停2G网络了,为避免发生与小灵通类似的问题,因此建议人大紧急组织制定无线电清频退网的实施法规。


频率要像土地一样制定清频退网的法规。众所周知土地是国家宝贵的有限资源,由于交通的发达,矿藏的探明,水力旅游等资源的发现等等,某个地区土地的使用价值提高了,为了有效地利用这块土地必须拆除原有的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高楼大厦、工程设施以谋求未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国家为加强房屋拆迁管理,保障建设顺利进行,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国务院特制定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明确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和安置,被拆迁人必须服从城市建设需要,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也就是取得房屋拆迁许可的房地产公司或建设单位必须首先投资,进行旧房拆除,居民迁移安置用房,对原房的所有人还要有经济上的补偿。频率类似土地一样也是国家宝贵的有限资源,由于科学技术进步,某一频段的使用价值提高了,为了有效地利用这一频段必须改变原有通信设备的频段转让给新组建的通信系统使用,就有可能获得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理需用频率人必须对原有频率人给予补偿和安置,也就是筹建新通信系统的单位必须首先筹措一笔经费对原有设备进行改频或用其它设备予以替代或在经济上予以补偿才有可能让出原用频段以作新用。


过去房屋拆迁过程出现的钉子户 等等问题,经修订之后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增订了被拆迁人禁止行为、达成协议后拒绝搬迁的处理、未达成补偿安置协议的处理、强制拆迁等等条文,使得这一法规更加完善。


像上面所述的丁先生得知小灵通将清频退网的消息后,大量收购拥有了272个联通公司的小灵通号码,显然是想乘机获得巨额的补偿。按实名制的精神,一个人在一个运营商那里拥有一个号码手机也就行了。因此,很有必要总结历次清频退网的经验教训,特别是小灵通清频退网出现的问题,参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紧急组织制定无线电清频退网的实施法规,哪怕是一个暂行条例也好,这样2G的清频退网就有法可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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