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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爽发声了!广电总局要求调查,涉事企业被约谈!唐嫣等一大波明星工作室接连被注销,赵薇被冻结百万股权,怎么回事?

财经网 2021-05-28

来源 | 每日经济新闻、北京日报、环球人物、启信宝、山东商报、天眼查APP等


这两天,演艺人员郑爽被曝,涉嫌签订“阴阳合同”,拆分收入获取“天价片酬”,偷逃税等问题,引爆舆论。昨天,上海税务和北京广电两部门同时动手,展开调查。


4月29日,郑爽微博事务部微博发布消息,表示愿意接受并配合一切调查。随后,北京市广电局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已启动调查程序,约谈涉事企业主要负责人。


国家广电总局今日也表示,已责成北京市广电局对电视剧《倩女幽魂》制作机构涉嫌违反制作成本配置比例有关规定启动调查,坚决支持依法查处"阴阳合同"、"天价片酬" 等问题。


此外,最近接连有明星关联公司注销。人们不禁要问:娱乐圈怎么了?



国家广电总局:坚决支持依法查处

"阴阳合同"、"天价片酬" 等问题     


国家广电总局今天表示,已责成北京市广电局对电视剧《倩女幽魂》制作机构涉嫌违反制作成本配置比例有关规定启动调查,同时要求北京市广电局、上海市广电局等配合税务部门对有关公司和郑爽签订“阴阳合同”、拆分收入获取“天价片酬”、偷逃税等涉嫌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如有违法违规情况将严肃处理。


国家广电总局表示,将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剧网络剧创作生产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电视剧行业管理。



北京市广电局调查郑爽偷税漏税

涉事企业被约谈


据北京日报今日(29日)消息,针对有关群众举报郑爽涉嫌偷逃税问题,北京市广电局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已启动调查程序,约谈涉事企业主要负责人,对相关剧目制作成本及演员片酬进行全面核查。


下一步,市广电局将严格落实管理要求,持续强化监管,严厉打击“阴阳合同”、“天价片酬”、偷逃税等行为,依法查处违规违法的企业和个人,为电视剧行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郑爽回应

愿意接受并配合一切调查


4月26日,郑爽前男友张恒在其微博公布的视频中再爆猛料,称郑爽通过阴阳合同在《倩女幽魂》(现已更名为《只问今生恋沧溟》)项目中获得收入1.6亿元。按77个工作日的拍摄时间计算,日薪超208万元。这一数字远超业内5000万元限薪门槛,且存在偷税漏税行为。


4月28日,据央视新闻,针对前期群众举报郑爽涉嫌偷逃税问题,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已予受理,正在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进行调查核实。北京市广电局已启动对相关剧目制作成本及演员片酬比例的调查。


税务和广电管理部门将认真落实中宣部、税务总局、广电总局等有关通知要求,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整治“阴阳合同”、“天价片酬”、偷逃税等问题,严格电视剧合同管理,严控电视剧制作成本和演员片酬在电视剧制作成本中的比例,为电视剧行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4月29日上午,郑爽微博事务部微博发布消息,税务部门已经在核实我的合约、个人税务、一切有关经济合同。我愿意接受并配合一切调查,结果会公布于众,感谢大家关注 。



律师解读郑爽坐牢可能性


郑爽的做法是否属于非法逃税?如果是,她可能面临什么处罚?


据《环球人物》杂志,杭州金道律师事务所税务律师张晓表示,如果张恒的举报属实,郑爽的行为已然构成非法逃税。这意味着郑爽可能面临双重责任:


一重是行政责任,违法者要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并被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0.5倍到5倍的罚款;

另一重是刑事责任,如果构成了逃税罪,违法者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根据《刑法》的规定,被判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时间与当事人的犯罪情节轻重有关,可能是三年以下,也可能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张晓说,从公开信息来看,郑爽之前并没有偷逃税记录,这次只要及时补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接受了行政处罚,还是有可能免受“牢狱之灾”的。


不过,目前还不清楚郑爽这笔天价片酬属于什么性质、适用怎样的税率,但因为所涉收入金额巨大,其补缴的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合起来,对普通打工人而言应是天文数字了。


另据启信宝信息显示,郑爽名下有3家公司被冻结股权,执行法院为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被冻结的股权共1585万元,冻结期限至2024年3月。



中国视协:社会不为无德艺人

提供发声露脸机会


近日,社交媒体被“1.6亿元片酬”和“日均薪酬208万元” 刷屏,演员郑爽因被网络实名举报领取畸高片酬和涉嫌偷税漏税,再次引起舆论热议。


中国视协电视界职业道德建设委员会29日发出《电视艺术工作者要遵纪守法恪守艺德底线》的倡议。


倡议指出,无德莫谈艺,遵纪守法是艺德最基本的体现,是一个文艺工作者的行为底线。依法纳税是宪法规定的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和爱国守法的道德义务。对于没有艺德的艺人,社会决不会为其提供发声露脸的机会。


委员会呼吁,广大电视艺术工作者把崇德尚艺作为一生的修行,遵纪守法、以德养艺、修身自律,珍惜时代和人民赋予的舞台,为培根铸魂、弘扬清风正气发挥应有的作用。 



中央政法委评论:生而为人

必须有所敬畏


再大的“爆款新闻”,它的热度总会散去。在郑爽的新闻成为互联网上冗余的数据之前,它已经清晰无误地告诉“吃瓜群众们”一个质朴的道理:生而为人,必须有所敬畏。这也许是那些新闻之所以存在的更大意义。


我们的社会不排斥张扬的个性,谁没有年少轻狂的时候,敢说敢为、敢爱敢恨,这些是每个人年轻时最为可爱的特点之一。但问题是,个性张扬不意味对所有事、所有的标准都毫无敬畏之心,屡屡突破底线、肆意妄为。如果这样,那就不是“可爱”,而是可恶、可恨、可憎。


我们的社会尊重名气与声望,人必然付出过超出常人的努力、具有常人所不具备的技能、把握住常人所未能把握的机遇,才能获得常人所仰望的声望。但问题是,声望并不意味着“天下第一”,不意味着就能高高在上,目空一切、骄横跋扈。如果这样,那就不配获得尊重,只能被人唾弃。


我们的社会保护奋斗而来的财富,从丰衣足食到财富自由,从实现小康到追求生活的更高品质品位,财富并非是难以启齿的追求。但问题是,不能为了钱而不管不顾,更不能有了钱就忘乎所以,狂妄自大把一切视为手中玩物。如果这样,那就不叫“追求品质”,而是丧心病狂。



央视评论:谁偷逃税谁就得凉凉


4月28日,央视新闻微博发表评论称:“日均薪酬208万元”,网友不仅关注畸高片酬,更关心来路是否正当。监管部门就此依法调查,既能还原真相,又能呵护法律尊严。“学艺先学德,演戏先做人”,做不好守法公民,一旦以身试法势必“凉凉”。签订“阴阳合同”,于规所禁;偷税逃税,于法不容。整饬行业乱象,回归法治轨道,影视业才能良性发展。




人民网评论:“天价片酬”是对影视行业的釜底抽薪


据人民网网络评论部官方微博@人民网评表示,在“限薪令”的背景下,1.6亿片酬让人震惊。我们不禁要问到底是什么优质作品,能值这么多?到底是谁在帮忙,可以视法律如无物?公众期待一个真相。“天价片酬”,既是对整个影视行业的釜底抽薪,更是对社会拜金风气的助长。摘除天价片酬这颗“毒瘤”,势在必行。此前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已重拳出击,遏制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但面对高速发展的影视产业,和越来越隐秘的操作手段,相关部门还需加强打击力度。盼中国影视行业不再为“天价片酬”所拖累。




新华网评论:限薪令下

明星为什么还能这么爽?


“片酬之高,高于青天。”明星天价薪酬,不是新话题。为此,相关部门多次发文,要求加强对天价片酬的治理。一些艺人就曾因阴阳合同、天价片酬等受到重罚。但严令之下,仍有人在违法的边缘试探。


原因何在?首先当然是有人愿意付这个钱。当一部剧能不能卖得出去,卖不卖得出好价钱不看重质量,只看有没有流量明星时,自然有资本为逐利,“宽容”明星们坐地起价。此外,给钱的敢给,收钱的敢收,以至于“限薪令”下,一些明星和影视公司还敢阳奉阴违、顶风作案,利用“阴阳合同”等钻空子逃税漏税。可见,要破解“天价片酬”问题,要多方发力,不给天价片酬屡试不爽的机会。


广大网民期待这次调查,不仅能看到公开透明的结果,更能让影视业正本清源,把精力放在提升作品质量上,广大受众期待更多流量、口碑都清清爽爽的好剧,而不是个别明星收钱收得“爽”上。



近期多位明星工作室接连注销


据山东商报报道,记者整理了郑爽、黄晓明、何炅、黄圣依、唐嫣、赵薇等75位一线艺人相关公司发现,75位艺人名下相关公司共有647家,其中已注销200家。此外,艺人名下关联公司数量最多的是黄晓明,其相关公司一共有43家,其次为章子怡,名下相关公司有29家,为女艺人中公司数量最多。此外,陈坤有25家,李晨有21家,黄磊有20家,何炅有19家,陈赫18家,靳东18家,郑恺17家,黄渤16家,赵薇14家。


此外,最近接连有明星关联公司注销,据不完全统计,涉及注销的名人如下:(时间倒序):魏大勋、姚晨老公曹郁、何炅父亲、邓超、唐嫣、文章、马薇薇、那英(后撤销简易注销公告)、赵本山、朱正廷、孟美岐、吴宣仪、沈腾、井柏然、王千源。


其中,4月14日,唐嫣关联公司上海唐嫣影视文化工作室、文章关联公司上海路路影视文化工作室注销,相关注销工作室均由艺人本人全资持股。



4月13日,那英关联公司北京银河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新增简易注销公告,公告期至2021年5月3日。那英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51%。


3月29日,黄磊、何炅参股的宁波风火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销。3月24日,本山传媒(海南)有限公司注销,该公司由赵本山、肇恒玉共同持股。



此前,乐华旗下多名艺人孟美岐、吴宣仪、朱正廷关联公司注销。分别为宁波高新区美昱杰文化传媒工作室、宁波高新区小选文化传媒工作室、宁波高新区朱正廷文化传媒工作室。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工作室一向被认为是明星减少纳税的通道,再加上当下正适逢监管部门在调查相关演艺人员天价片酬以及涉嫌偷逃税一事,一波注销潮的出现也开始令外界猜测纷纷。



赵薇百万股权被冻结三年

涉及四家公司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赵薇被冻结股权,冻结股权标的企业为北京普林赛斯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龙旭新(北京)商贸有限公司、北京易聚创意科技有限公司,执行法院均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被冻结股权数额分别为210万人民币、50万人民币、12.6万人民币,冻结期限至2024年4月。


北京普林赛斯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11月,法定代表人魏启颖,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该公司最大股东为赵薇,持股比例70%。


龙旭新(北京)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9月,法定代表人魏启颖,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该公司由赵薇全资持股。


北京易聚创意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1月,法定代表人杨建平,注册资本126万人民币,赵薇在该公司持股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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