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速看!6月1日起施行

王舒嫄 中国证券报 2023-06-11

天天财经独家,速关注


今起,这些新规将开始施行,涉未成年人保护、婚姻登记等……









全国性新规


● 电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迎来新规
《电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自6月1日起施行,维护电信市场秩序,保护电信用户合法权益。规定明确了电信领域违法行为的举报处理基本要求,细化了受理要求和办理程序,并对分类处理要求和答复、移送等处理要求进行了完善。根据要求,电信主管部门自收到举报之日起60日内,应当根据调查情况作出分类处理。

● 规范个人信息出境保护

《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明确通过订立标准合同的方式开展个人信息出境活动,应当坚持自主缔约与备案管理相结合、保护权益与防范风险相结合,保障个人信息跨境安全、自由流动。


● 从严惩处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6月1日起施行。明确了猥亵致使儿童轻伤、自残的,或者对猥亵过程制作视频,以此胁迫对被害人实施猥亵的,应当加重处罚。


● 21地受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


据民政部新闻发布会,在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等共21个省(区、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新纳入试点地区婚姻登记机关统一自2023年6月1日起受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事项。


● 10项公安交管便利新措施


公安部推出公安交管服务群众服务发展10项便利措施,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10项新措施分为深化减证便民、服务群众出行、创新“互联网+交管”服务等3个方面,其中包括:扩大私家车新车上牌免查验试点,实行二手小客车转让登记“一证通办”,便利军人换领大型货车驾驶证,推广轻微交通事故线上视频快处,便利满分审验教育地网上变更,便利港澳车辆网上处理交通违法和轻微事故等。


● 执行新电价政策


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3年6月1日起执行。《通知》提出,执行工商业(或大工业、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用户,用电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下的,执行单一制电价;100千伏安至315千伏安之间的,可选择执行单一制或两部制电价;315千伏安及以上的,执行两部制电价,现执行单一制电价的用户可选择执行单一制电价或两部制电价。


● 车辆检验检测周期调整、异地可检

交通运输部新修订的《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规定》全面落实“三检合一”改革要求,实现检验检测数据和报告联网共享,将货运车辆的检验检测周期和频次统一为10年内每年检测1次、10年后每半年检测1次。实行普货车辆异地检验检测,普货车辆可在全国范围内自主选择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明确道路运输车辆取得网上年度审验凭证的,可免于在道路运输证上标注车辆技术等级。


● 新修订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施行


国家发改委修订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办法》将省级节能审查管理权限由5000吨标准煤提高至1万吨标准煤,提升高耗能项目节能审查工作质量和效率。要求节能审查机关制定并公开服务指南,细化审查受理、逾期重新审查等环节规定。将节能审查有关情况作为节能监察和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闭环管理。进一步明确未批先建、未按规定进行节能验收、提供虚假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规定。










地方性新规



● 北京:建立未成年人保护热线

新修订的《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将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条例》规定,北京市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建立未成年人保护热线,设置专席人员,负责受理、转介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诉求,收集意见建议,提供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咨询、帮助;专席人员应当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定期接受专门培训;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受理咨询、检举、控告和报告应当纳入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体系。

● 江苏:首部医保领域专项法规施行

江苏省首部医保领域的专项法规《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6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规定了公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明确用人单位、职工和居民应当依法缴纳基本医保费。

● 湖南:门诊看病医保报销起付线降低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自6月1日起,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的一级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按70%比例支付;在医保定点的二级医疗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每次起付标准50元,多次就诊的起付标准累计不超过200元,按60%比例支付;在医保定点的三级医疗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每次起付标准100元,多次就诊的起付标准累计不超过300元,按60%比例支付。

编辑:张祉璇


推荐阅读


凌晨,官方回应记者采访被打!泰国国防部发生爆炸!莫斯科遭袭!白宫:不清楚;纳指止步三连涨,英伟达大跌

慧智微IPO调查:前发审委委员间接持股未披露

AI概念股浴火重生?6月谁将扛起反攻大旗?听听大咖怎么说!

【中证盘前】公安部发声:一查到底!广州、深圳重磅消息!建设银行大动作;中青旅紧急澄清
戳!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