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利好!五部门发文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8月5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 加强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实施金融保障粮食安全专项行动,支持符合条件的种业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和再融资。
实施五大专项行动
《通知》提出,实施五大专项行动,包括实施金融保障粮食安全专项行动,拓展粮食生产、流通、收储、加工等全产业链金融服务场景,创新高标准农田和设施农业建设的融资模式,深化种业振兴和农业科技金融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种业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和再融资。
在深化种业振兴和农业科技金融服务方面,《通知》进一步明确,建立健全种业基地、种业阵型企业清单共享和融资监测机制。积极对接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国家南繁硅谷等重大建设规划和种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农业生物育种重大项目、育种联合攻关等重大任务。创新植物新品种权、种子种畜禽等担保方式,推出一批针对性强、惠及面广的信贷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种业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和再融资,开展投资并购和兼并重组,助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聚焦农机装备生产、购置和使用需求,盘活“一大一小”农机具资产,通过贷款、租赁等方式支持农业现代化生产。
实施巩固拓展金融帮扶成效专项行动,继续落实对重点帮扶县的差异化金融支持政策,保持脱贫地区信贷投放力度不减,研究谋划过渡期结束后的常态化金融帮扶机制。扎实做好定点帮扶工作。
实施金融服务乡村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运用信贷、债券、股权、租赁等融资渠道,拓宽抵质押物范围,盘活农村资产资源,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农民增收致富。积极对接县域物流配送中心等项目融资需求,挖掘农村地区流通节点数据要素作用,助推供应链资金流、商流、物流深度融合,促进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
实施金融支持乡村建设专项行动,开发人居环境贷款产品,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文明建设金融支持。强化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金融保障,支持县域城乡融合发展。
实施金融赋能乡村治理专项行动,创新金融支持农文旅融合模式,促进金融服务与弘扬和培育良好家风乡风融合。加强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健全乡村振兴领域数字一体化平台,整合涉农信息,支持数字乡村建设。
持续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领域资金投入
《通知》强调,发挥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激励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发行专项金融债券,支持涉农企业发行融资工具,持续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领域资金投入。加强产业、财政、金融政策协同,畅通政银企融资对接服务链条。各金融机构要持续优化服务机制,实现资源向县域倾斜,更好满足各类涉农主体多元化金融需求。
在加强产业、财政、金融政策协同方面,《通知》明确,优化融资项目库对接服务,畅通“清单推送—精准对接—实时反馈—监测督导”的政银企融资对接服务链条,助推信贷政策精准落地。多措并举激发金融机构服务乡村全面振兴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聚焦小微和“三农”主体,切实发挥融资增信和风险分担作用。
人民银行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与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及时总结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做法成效,强化统计监测与考核评估,推动五大行动落实落细,不断提升金融服务能力与水平,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记者从接近人民银行人士处获悉,相关部门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组织推动金融系统做好“普惠金融”大文章。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强信贷政策指导,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推动金融资源向“三农”领域倾斜,持续健全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和水平。
具体在机制方面,上述人士表示,将不断优化完善政策体系,加强顶层设计,推动金融系统持续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的支持。引导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结合自身职能定位、业务特色深耕“三农”领域业务,持续完善业务结构。加快健全大中型银行“三农”金融服务专业化工作机制,强化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支农支小定位,分省分类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化险。坚持可持续发展,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避免行政化干预对市场机制造成扭曲。继续牵头做好中央金融单位定点帮扶工作,督促各金融单位落实好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帮扶责任,持续加大在资金投入、人才支持和帮扶政策等方面的倾斜力度。
审读:张勤峰
编辑:焦源源
校对:张 晶
监制:张 楠
签发:彭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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