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被拘!只因妻子在楼梯间随手放了这东西?这事你可能也做过!
生活中,大家有时可能会碰到
箱子、瓶子、家具、鞋子等杂物
堆在楼梯间
平时上下楼梯像翻山越岭似的
别扭,费劲!!
还有把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电动车”)
停放在窄窄的楼道内
但你知道
这其中存在多大的安全隐患吗?
最近就有人被抓了!
事情经过
1.起因。山东王某在楼道内违规停放电动车。
2.整治。山东德州运河分局河西派出所民警在治理时给电动车贴了个条。
3.电动车还停在那儿。民警找到住户王某,说明利害关系,对其违法停放电动车的行为进行处罚。听到要对自己处罚后,王某百般刁难,并动手抢夺民警手中的文件。
4.王某的丈夫吕某不愿意了。王某丈夫吕某赶到现场,手持砖头威胁、辱骂民警。
5.拘留。民警强制将吕某传唤到案接受调查,在执法记录仪视频录像、证人证言等充分证据面前,其对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已送拘留所执行。
不就楼梯间放点东西嘛,
真不行吗?
当然不行!!!
看看这两个惨痛的案例
你就能明白为何我们要防患于未然
▼▼▼
●2013年4月15日下午3点,北京一小区楼道起火,纪某从5楼窗户跳下,不幸坠楼身亡。此次着火原因正是同楼层的蔡某在楼道堆放的浴霸和纸板箱引起。
●2017年5月,广州市荔湾区一民房突发火灾,由于着火房间堆放大量易燃可燃杂物、塑料,火势向堆有杂物的楼梯间、窗外蔓延,大量浓烟、黑烟从一楼迅速蔓延向整栋大楼。消防员疏散7名被困群众,所幸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消防通道堵塞严重
一旦发生险情
会对居民逃生造成严重影响
楼道是用来疏散逃生的
绝对不允许非法占用!
而电动车违规充电停放
造成的悲剧我们已经说了无数次
▼▼▼
●2018年5月21日18时许,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某住宅小区居民在其住宅楼下给电动车充电,充电过程中引发火灾,导致楼上住户3人死亡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398万元的严重后果。该电动车车主被明光市法院以犯失火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
●8月28日,上海浦东鹏岳路70弄小区内发生一起火灾事故,火灾一度把人困在了8楼空调外机平台,最后消防员将4人全部救出。
而火灾引起的原因,就是租客违规在房间内给电瓶车充电!
为啥这么多惨痛的教训摆在眼前
还总是有人把电动车
往家中、楼道里推呢?
楼道堆放杂物、停放电动车充电
都属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明文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情节较轻的,责令违法单位当场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规定:
1.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2.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
3.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物权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楼梯通道,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个别业主私自将楼梯通道用于自己堆放杂物,明显是化共有为私有,也是对其他业主共有权的侵害。
楼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都是大家的生命通道
道路千万条
千万别堵生命通道这一条!
1.切记楼道不是自留地,不要在走廊、过道等地方堆积物品(杂物、纸箱、自行车、旧家具、电动车等)。
2.很多杂物本身就是易燃物,给点儿明火就“灿烂”,一旦发生火灾,堵住的可是逃生通道,没准儿被堵的就是自己和家人!
3.驾车出行时如果看到“消防通道”的指示牌,不要随意停车或占用。
如果您发现身边存在消防通道被占用等火灾隐患,可以直接拨打96119进行电话举报,也可以通过广东消防微信公众平台下方的“公众服务”一栏点击“举报投诉”进入“广东省火灾隐患举报平台”微信小程序进行线上举报。
事后“救”不如事前“防”
除了上述举例的火灾
台风、洪水、泥石流、地震等“天灾”
触电、高空坠物、交通事故、施工事故等“人祸”
都需要我们具备防范意识和应急能力
9月1日
2019年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
等着你挑战赢大奖!
近日,应急管理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以“弘扬法治精神,强化应急管理”为主题,举办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培育应急法治文化,提升全民应急法治素养和法治意识。一起来看看竞赛规则吧!
全民网上答题
★时间:9月1日至9月30日
★参与方式:登录应急管理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活动官方网站参加活动。
★答题形式:包括普法答题、看图除隐患、学法赢积分等,每累积10个积分可获得1次抽奖机会!
总决赛
★总决赛时间:2019年11月中旬
★总决赛地点:深圳市(具体地点待通知)
★参赛队伍组成全民网上答题后,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企业中综合排名分别位于前10名的有关单位获得总决赛资格。获得总决赛资格的单位应组成5人队伍参加总决赛(其中各省级参赛队伍中企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少于2人,中央企业参赛队伍中企业基层员工不得少于2人)。
竞赛内容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重要规范性文件……
活动结束后
将为总决赛表现突出的参赛单位
和网络答题前10名的优秀个人
颁发大奖哦!
大家赶紧抓紧时间
一边学习相关知识
一边赢积分吧!
来源:广东普法(gdpufa)、应急管理部、
安徽消防在线、新闻坊(stvxwf)、德州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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