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关注】BIM在招投标中遇到了什么?
BIM(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在我国尚处在起步发展阶段,虽然上海、北京等地先行一步,可以为其他地方提供一些可供借鉴的先例和范本,但全国各地的发展并不均衡,各地的工程管理政策法规也不尽相同。因此,各地在学习借鉴已有经验的基础上,还应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找出问题并寻求相应的解决思路和方法。以笔者所在的南京市为例,在这方面进行了一些尝试,也遇到了一些问题,亟待解决。比如,在南京市南部新城的建设项目中,已经不止一次地应用到BIM技术,但通过对使用情况的跟踪了解,笔者总结了一些尚待解决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
建议一:BIM推广亟待人才培养
最近,在南京招投标的一些采用BIM技术的项目实例中,一份BIM技术作为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相关技术内容的制作成本大约为每秒300元,一份时长5分钟的技术演示内容,就需要6万元左右的制作成本。有些方案则是按面积收费,每平方米20元至40元不等,那样成本就更高。而很多制作相关内容的技术人员在南京市场上还很稀缺,很多投标单位不得不高价从外地临时聘用相关技术力量。这样一是加大了投标成本。二是临时聘用人员对需投标项目缺乏了解,在有限的时间里常常会沿用其他项目的一些成果,造成投标方案设计针对性不强而流于形式。三是会给评标带来各种各样的问题。这样高成本做出来的演示内容,真的就是为投标效果加分了吗?可能未必。很可能由于制作技术欠缺,有些投标内容演示过于简单或者音视频不能同步而起到相反的作用。
很显然,相关人才缺乏是BIM发展受限的因素之一。需要各地扎根本土,合理规划人才的培养。
首先要有前瞻性长期规划。BIM在国内正在起步发展阶段,随着BIM技术的普及应用,越来越多的企业对相关人才的需求将呈直线上升的态势。所以,对BIM人才的培养必须有根本上的长远规划。应建议教育主管部门在高校的课程设置中尽快合理调整安排相关内容,为培养正规化人才打下基础。同时,在课程的设置上,既要考虑国际的先进理论和经验,也要考虑结合国内的实际情况来设置课程和大纲。
其次要进行有效的短期培训。高校人才的出炉需要一个过程,目前BIM技术应用迫切需求人才,要坐待高校人才几年以后出炉是不可能的。在现实情况下,必须要加强有效的短期培训。因为市场需求很大,目前掌握BIM技术人才的薪资已经很高,俨然成为建筑业中的“黄金职业”。为真正提高从业人员的工作水平,针对这些从业人员,要创造更多的学习培训机会,比如通过协会组织力量,采取送出去和请进来的多种方式,开展短期培训。要注意的是,其课程设置必须实际可行而且能与发展同步。同时,也可以对在职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课程中设置相关的内容。
最后要建立资质与能力相符的机制。住房城乡建设部2015年发布的《推进建筑信息模型指导意见》指出,到2020年末,建筑行业甲级勘察、设计单位以及特级、一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掌握并实现BIM与企业管理系统和其他信息技术一体化进程应用。因此,人员成为一项硬性要求,下一步对于人员资质将有所要求。但因为BIM体系内不同专业结构的不同需求,应对照制定相对科学合理的人才证书体系,并从理论知识到实际操作水平以及在具体项目上的实践运用等进行综合考核,确保形成资质与能力并重的人才机制。
建议二:充分发挥规范引导和监管职能
市场的呼唤就是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方向。既然BIM技术的发展已如火如荼,那么如何做好监管上的引导和规范、如何做好交易上的服务?就需要提上工作日程。现实评标中,此类项目亟待解决的问题有:设计施工一体化建设项目的推广研究和管理,如何在评标当中恰当地设定暗标、如何在暗标和答辩中防止投标单位泄露相关信息、如何提高评委的评审能力、如何保护投标单位的商业机密等。
因此,笔者建议相关监管部门应对新类型的项目进行研究,提出更多的方案供这类项目使用。
一是对更多的招标类型进行研究可以为BIM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条件。BIM技术的基础内容之一是要有建筑信息模型。建模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从设计的三维模型直接导入施工软件,实现设计施工BIM模型一体共享;另一种是施工阶段重新建模。显然第一种勿需重新建模,经济高效集约,但由于设计阶段的BIM软件与施工阶段的BIM软件不尽相同,需要数据接口的对接才能实现,现阶段国内的软件还无法完全实现。在施工阶段利用设计院提供的二维图纸重新建模,这是目前施工阶段应用BIM的现实情况,虽然是重复建模,但如果软件操作实用便捷,建模效率还是比较高的。即使重复建模需要一定成本投入,但相比BIM能够提供的价值是远超过这点建模成本的。当然,BIM从设计阶段到施工阶段的转化,本身就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随着项目的进展,数据信息将更加丰富,更加详尽。简要分析可见,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仍然是一个很有实际引导意义的发展方向。
目前设计施工一体化建设和招标的管理工作尚待进一步研究。不仅在监管上需要更多的支持,在评委专家的要求上、评委专家的组成方式上以及评审的方法研究上也需要与之能配套的一系列更好的措施和方法,当然还需要更广泛的部门协作。
在评审中,目前江苏省对于综合评审项目,为了更加公正、公平,提倡尽可能使用横向暗标的方法。但对于这类项目是否可以暗标和明标相结合,避免过于生硬地执行暗标造成在不成熟的阶段过多的单位出现无效标的情况还有待研究讨论。
二是加强对招标方和投标方的引导。要督促招投标各方提高业务水平以及环节操作上的熟悉程度。目前,南京市已经实现全流程电子化网上招标,但各方在一些复杂项目上的操作水平仍待进一步提升。特别是对于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无论是采用一次评审还是两阶段评审,目前都是可以操作的,但出现的一些小问题需要进行更多的尝试和研究调整。
三是加强对评委的管理和知识升级。应不断提高评委的学习和跟进先进技术的水平,使得评委能真正胜任此类项目的评审要求。有些评委综合素质不高、自身业务能力有限,或者完全不了解各种技术要求和规范,就谈不上给出合理公平的评审。对于新型项目也需要及时对评委专家进行培训,并加强监管,提高评委的职业及业务综合素质。
四是从法律的角度加强对参与招标投标各方企业的商业机密的保护。在实际评标项目中,有一些设计、勘察包括涉及新技术的工程项目评审中,有些投标单位掌握的方案包括专利和商业技术。在评标环节中,投标人希望对自身知识产权给予保护的愿望强烈。专家库的作用类似于为政府和金融科技等公司提供智力服务的智库,这样的智库在服务过程中一定会签有包含保密内容的工作协议。评委会的专家对于接触到的商业专利和商业机密性技术有义务保守。
建议三:充分发挥交易平台的服务功能
目前,大部分招投标交易系统尚不能将BIM技术作为投标的组成部分融入其中。造成的结果是:投标人需另行提交光盘,但光盘有可能因投标操作失误或者技术有限而无法正常打开,或者打开后出现音视频不能同步等各种情况。同时,光盘递交方式也不利于投标文件的长期保存,不利于评审,不利于中标后的各种数据分析需要。
因此笔者建议,交易平台可进一步改进,将BIM技术文件直接植入招投标的电子文件中。目前这种单独递交光盘的方式显然不利于系统的一体化建设。系统平台可以结合信息化建设将这部分内容以可识别的软件语言嵌入电子文件中,既可以提升开标和评标的效果,也有利于后期的长期保存和监管。同时也应改进评审系统,而不是以集体观看音视频展示的形式,改进后使评委可以独立在各自的系统中对该部分内容进行评审。并且,因为目前使用BIM的一般还都是大型项目,这样的项目通常都需要异地远程评审,如果必须像现在这样集体观看,则无法满足异地评委的评审要求,所以改进系统也是远程异地评标的基础。
BIM技术的发展势不可挡,虽然目前还只是在部分工程项目上在使用,但相信很快将在交通、水利、航运等各类项目上普遍使用。随着这项技术的成熟,它在招投标中的应用也必将越来越广泛。因此,有关部门应当积极研究并制定相应措施,推动BIM技术取得更大发展。
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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