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2018年第1号公告
2018年01月05日,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
2018年第1号公告
——关于开展县(市)级土地调查数据库管理系统软件测评的公告
公告显示,为统一土地调查数据成果标准,规范土地调查数据库成果质量,确保三次调查各级数据库的顺利汇交和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开展县(市)级土地调查数据库管理系统软件测评工作。
国土资源部官方网站公告截图
事实上,国务院2008年发布的《土地调查条例》第6条规定“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每10年进行一次全国土地调查。”2007年全面启动的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至今,正值10年。
2017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明确了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目的和意义、对象和内容、调查时间安排、调查组织实施、调查经费保障等,正式启动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
中国政府网发布的《通知》截图
根据安排,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具体安排为:2017 年第四季度开展准备工作;2018 年1 月至2019 年6 月,组织开展实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2019 年下半年,完成调查成果整理、数据更新、成果汇交,汇总形成调查基本数据;2020 年,汇总调查数据,完成调查工作验收、成果发布等工作。从具体工作安排的四个阶段来看,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将贯穿始终。
也正因如此,此次公告明确将县(市)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确定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一项重要内容。
测评对象
本次软件测评对象包括用于三次调查县(市)级数据建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管理系统软件。
测评依据
测评依据包括《信息技术—软件产品评价—质量特性及使用指南》(GB/T 16260-2002);《信息技术-软件包-质量要求和测评》(GB/T 17544-1998);《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三次调查);《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分类》其他相关资料
测评原则
本次测评按照 “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符合测评条件的软件开发单位均可自愿报名参加。测评从三次调查数据生产、建库和成果管理的具体业务和实际需求出发,通过测试参评软件对三次调查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执行和响应情况,对软件的功能、性能、结构以及文档资料等多方面内容进行评定。测评结果由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全国土地调查办”)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测评方式与参测条件
(一)测评方式
采用统一的测评环境、测评标准和测评流程,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测评场地集中完成测评任务,测评专家遵循测评大纲和测评细则现场对结果进行评测,并根据测评结果形成推荐软件名单。
(二)参测条件
1.参评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因参评引发的法人资格纠纷由参评单位自行解决。
2.参评软件应具备自主知识产权,或经合法授权的知识产权。参评单位对提供的参评软件版权负责,因参评引发的软件版权纠纷由参评单位自行解决。
3.不支持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测评。
4.参评软件应具有至少1个的县级以上成功应用案例。提供虚假案例的,一经核实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测评方法和程序
全国土地调查办组织人员组成测评工作组,负责测评的日常组织工作。具体的测评程序如下。
(一)测评申请
软件开发单位应在规定申请时间内,填写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管理软件测评申请表(见附件2),并提交测评规定的相关材料。
(二)测评受理
测评工作组对各单位送交的测评申请和测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测评条件和材料不合格的测评申请,不予受理。
(三)测评答疑
公告发布十日后,测评工作组择日组织通过测评资格审查的参评单位开展技术答疑,解答测评公告中技术疑问。
(四)测评实施
测评工作组组织有关专家,组成测评专家组,根据测评大纲和测评细则,集中对被测评软件进行测评。测评结果经参评单位代表和测评专家共同签字确认,作为发布测评公告的依据。
(五)测评公告
测评工作组依据测评专家组提交的测评报告,报全国土地调查办同意后,向社会公开发布测评结果,通过测评的软件在三次调查数据库建设工作中推荐应用。
测评时间和联系方式
(一)申请时间
2018年1月8日—1月15日(仅工作日),每日9:00至16:00,在中宏大厦311房间接受测评申请(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安胡同6号)。
(二)资料领取
测评资格审查通过的参评单位,可于收到通知后的次日(仅工作日)到中宏大厦311房间领取测评参考资料。包含: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面积汇总统计规定、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图幅理论面积与图斑椭球面积计算公式及要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分类、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统计汇总表格等。
(三)测评时间
拟定于2018年2月份上旬开展测评工作。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的有关要求,依据相关标准和规范,在统一的测试环境下,集中对软件的系统架构、功能、性能和用户文档等进行综合评测。
一、 测评依据
本次测评依据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面积汇总统计规定、面积计算要求等技术内容。参考资料以测试工作组提供的附件资料(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面积汇总统计规定、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图幅理论面积与图斑椭球面积计算公式及要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分类、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统计汇总表格)为准,其他途径获取的类似材料不作为测评依据。
二、 测评形式
(一)本次测评分为入库测试、题目测试与现场测试三个环节。入库测试环节,参评单位将指定的数据入库,并完成数据格式转换工作;题目测试环节,参评单位根据下发的题目,完成相关任务,并提交专家检查;现场测试环节,由专家现场指定题目,参评单位现场完成。参评单位必须完成并通过入库测试环节后,方可进入后续测试环节。
(二)本次测试采取集中测试、统一设备的方式,参评单位需在指定场地集中完成测评任务。统一为每家参评单位提供3台电脑用于测评,为每家提供的电脑配置均相同;参评单位在测评过程中最多4人参加测试,人员不得交叉。
(三)测评开始时,由各家单位自行安装软件程序,安装完毕后向测试工作组确认。安装完毕后,测评过程参评单位不得使用参评单位自带的闪存、活动硬盘、电脑等第三方介质辅助完成测试任务。
(四)题目测试期间,参评单位可以就测试题目中不理解的土地调查业务问题向专家咨询。
三、 测评要求
1、完成测评任务后,将结果按照组织目录要求,存储在测评用机中。测评过程中及测试完成后都不得将测试数据、题目、答案及其他测试资料带离现场。
2、测评过程中,参评单位不得有抄袭、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否则取消测评资格。
3、测评过程中,参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试软件,但不允许使用其他第三方软件完成,否则视为不通过。(第三方软件含开发平台)
4、测评期间,参评单位人员不得高声喧哗、随意走动,影响他人工作。
5、其他相关事项参见后续发布的相关公告及要求。
四、 测评内容
测评主要涉及数据库建设、成果汇总等方面,测评内容如下:
(一)数据库建设
1、矢量数据采集
2、空间数据编辑处理
3、空间数据图层管理(含图层编辑处理)
4、空间信息查询(属性、位置等)
5、VCT数据格式交换
(二)数据统计与管理
1、图斑面积计算
2、成果汇总统计与分析
3、成果制作及输出
4、数据库系统维护
5、数据备份与安全
(三)软件性能
1、软件稳定性
2、软件恢复与容错能力
3、软件操作、界面友好程度
4、软件响应时间
(四)软件文档材料
1、文档完整性与正确性
2、用户手册与软件的一致性
3、用户手册的易理解与易阅读性
(五)软件技术服务机制(文档)
1、软件培训机制
2、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机制
其他测评要求详见后续公告及测评相关材料。
五、 测评题目说明及样例
测评第二环节发的题目测试,主要是围绕土地调查数据建设的实际应用场景设计,要求按照应用场景完成有关操作,并形成符合要求的成果。
测试题目样例1:
选择测试数据中A县权属代码为XXXX的行政村,按照三次调查汇总要求进行成果汇总,输出成果报表如下:
1、XXX村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面积汇总表
2、XXX村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汇总表
3、XXX村土地利用现状一级分类面积按权属性质汇总表
表格成果输出EXCEL格式,并将成果保存在C盘根目录下,文件夹名称为“测试题目1”。
测试题目样例2:
选择测试数据中B县权属代码为XXXX和YYYY的行政村,按照三次调查要求输出两个村的土地利用现状图,输出成果如下:
1、XXX村土地利用现状图
2、YYY村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分布图
图件成果输出为TIF格式,并将成果保存在C盘根目录下,文件夹名称为“测试题目2”。
*上述样例题目仅用于举例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