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购房人是否需要解除后面的轮候查封?

爱赢法律咨询 房地产及刑事专业法律服务 2020-04-05

         轮候查封能否妨碍房产过户?

 

请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本公众号,随时阅读法律干货文章、获取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信息;请点击右上角省略号转发本文给你的朋友,帮助有需要的人^_^

 

法律咨询热线:138 1632 0064138 1759 8864187 2100 8880,微信同号; 来访请至: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6002号捷运大厦9E    上海爱赢律师事务所

  


 针对已经被第三人查封了的房产的过户问题,实践中,不仅有一些垫资过桥的融资担保公司的业务员认为必须解除房屋上的所有查封才能过户,甚至有极少数半吊子的律师、法官也认为只要房屋上还有一个查封,就不能判过户,必须解除所有查封后才能过户。是这样的吗?显然不是。购房人需要解除的,只有自己申请的查封前面的查封,自己申请的查封后面的查封根本无须理会,根本不能阻止、妨碍你过户。

 

轮候查封、轮候冻结在实践中大量发生、非常普遍,一套房屋、一幢大楼上有多达七八个、十几个查封,一家公司股权有十几个冻结,都不鲜见。除了第一个查封是正式查封、第一个冻结是正式冻结外,后面的都是轮候查封、轮候冻结。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明确规定: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轮候查封、冻结是不是重复查封、冻结?实践中大量普遍发生的轮候查封冻结是不是与民诉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相冲突??否,轮候查封、冻结不是重复查封、冻结,对标的物进行轮候查封、轮候冻结与民诉法明确规定的财产已经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不矛盾、不冲突。轮候查封不是正式查封,一处不动产上只能有一个正式查封,即首封,首封之后的查封全部是轮候查封。轮候查封是尚未生效的查封,都是在排队等待生效的查封,轮候查封对标的物权利的限制约束力尚未产生,对标的物的权利转移权利处分尚无限制力。待正式查封解除后,排在第一位的轮候查封自动转为正式查封,成为新的首封,其后面的轮候查封继续轮候。因此,在一定时间内一项不动产上只有一个正式查封,只有正式查封才对该不动产的权利转移和权利处分具有限制力,轮候查封对被保全物的限制力尚未产生,是在排队等候转成正式查封、产生对标的物的正式保全效力即限制约束力。

   

因此,如果购房人办理完过户手续前该房屋被查封了,购房人只需要解决在自己申请的查封前面的查封,无须理会自己申请的查封后面的查封,后面的轮候查封根本不影响、妨碍你办理过户手续。你是购房人,你的目的是整套房屋产权转移给你,而不是拍卖掉房屋后与房东的其他债权人分割变现款,而任何标的物都首先由首封案件处置,因为轮候查封不是正式查封,尚未产生保全效力,对标的物尚无限制力,你购房人是首封,轮候查封不妨碍你办理过户手续,办理过户的同时自然所有轮候查封自动消灭,无须一个一个解除(查封已经失去了存在的依据)。

    

如果购房人抢先起诉房东对房屋做上了首封,则任何轮候查封都不妨碍过户,无论房东有多少笔外债,有多少个债权人随时会起诉房东并申请保全其名下的一切财产尤其是已经出售给你的这套房屋,无论有多少其他第三人(譬如房屋的隐性共有人,一房多卖情形下的其他买受人)会随时起诉房东并保全房屋,你都不必在意。因此,一旦发现问题,尤其是如果有任何第三人可能申请保全你已购买的房屋,你抢先起诉房东并力争对房屋做上首封极端重要。


 


请点击本文上方蓝字关注本公众号,随时阅读法律干货文章、获取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信息;请点击右上角省略号转发本文给你的朋友,帮助有需要的人^_^


联系作者手机:1381632 0064,138 1759 8864,187 2100 8880,微信同号;座机:021-5295 7097,5295 0797;来访请至: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600弄2号捷运大厦9E室   上海爱赢律师事务所、上海爱赢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